《福建省省级“三支一扶”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6-01-06    浏览次数:1

  为加强福建省省级“三支一扶”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我厅会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拟定了《福建省省级“三支一扶”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对《管理办法》出台的背景、主要内容等相关情况进行解读:

  一、《管理办法》出台背景

  为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根据原国家人事部等八部委统一部署,我省2006年起启动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每年招募约500名高校毕业生安排到纳入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范围的县(市、区)的乡(镇)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实施,拓宽了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渠道,为我省农村基层输送一大批高素质人才,改善了农村人才队伍结构,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为加强福建省省级“三支一扶”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根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中央补助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福建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管理办法》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分九个部分,对省级“三支一扶”计划专项资金的拨付和使用进行了规范。

  第一部分,总则。出台《管理办法》的目的,界定省级“三支一扶”计划专项资金列支渠道、使用范围、拨付和使用的原则。

  第二至第四部分,对省级“三支一扶”计划专项资金的具体使用范围、支出项目及标准、支出程序作出规范。

  第五至第八部分,对省级“三支一扶”计划专项资金的管理、绩效评价、管理与监督作出规范。

  第九部分,附则。明确本《管理办法》的解释主体和执行时间。

  三、《管理办法》政策亮点

  《管理办法》充分总结了我省“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十年来资金管理的经验,吸收借鉴了兄弟省(区、市)“三支一扶”计划资金管理方面好的做法,政策亮点主要体现在以下二个方面:

  (一)首次明确专项资金支出范围、开支项目和标准。《管理办法》界定省级“三支一扶”计划专项资金支出范围包括生活补贴、社会保险办理、岗前培训和出征派遣、在岗培训、体检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办理费用、慰问费,并明确了各个开支项目的标准。

  (二)全面规范专项资金支出程序。《管理办法》规范了生活补贴、社会保险、体检、岗前培训和出征派遣、在岗培训、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节假日走访慰问和困难人员慰问支出的审批程序,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的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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