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6年春运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2-04    浏览次数:3

 

闽农综明传〔20167

各设区市农业、农机局(总站),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

2016年春运从nth="1" year="2016">124开始至nth="3" year="2016">33结束。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2016年春运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精神,结合农机安全生产实际,切实抓好当前雨雪冰冻天气与春节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

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确保安全。要按照“党政同责任,一岗双责”规定,落实农机安全监管职责,落实安全责任。各地要切实做好雨雪冰冻天气应对工作、抓好春节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不发生农机安全突发事件与农机事故,一旦发生后,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迅速启动预案,有序协同应对,快速高效处置,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确保全省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全、祥和、欢乐的春节。

二、加大检查力度,确保取得实效

(一)各设区市要督促所辖县(市、区)对雨雪冰冻天气与春运期间农机安全生产进行全面检查,督促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要深入开展检查、抽查。加强督促指导、促进交流,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专项行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各级要立即行动起来,针对雨雪冰冻天气与春节期间农机安全生产特点,组织开展安全检查,排查治理各类农机安全隐患,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跟踪落实。严厉打击查处无牌证及未参加安全检验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行驶作业、驾驶操作人员无证驾;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违法载人、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确保将农机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各级要加大对上道路拖拉机的检查力度,加强与安监、公安交警、交通、乡(镇)政府等部门配合协作,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一是要组织力量,安排人员,参加当地政府与公安部门组织的保障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执法行动,开展查处农村地区拖拉机非法载人、载客等交通违法行为。二是要主动协调、配合公安、交通等部门严厉打击拖拉机非法载人、载客交通违法行为,保障春运拖拉机安全生产。三是要加强农村道路拖拉机交通安全检查,充分发挥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监管机制,协调调配乡镇农机站的力量,依靠乡镇政府,积极主动配合乡镇派出所,加强赶集赶场、民俗活动等期间拖拉机安全检查,及时纠正、查处拖拉机违法载人载客等违法行为。

三、加强宣传发动,提高安全意识

各地要针对恶劣天气与春运农机安全生产特点,组织力量深入乡村、田间场院等重点场所,采取适合农村特点,开展丰富多彩、喜闻乐见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深刻剖析拖拉机违法载人、酒后驾驶等行为的危害性,宣传拖拉机防雾、防滑、防冻裂等安全知识。通过信息平台有针对性地发送安全驾驶等提醒信息,加强违法、违章行为危害性教育,增强防范意识,营造良好的农机安全生产氛围。

四、加强应急值守,提高预警能力

各地要加强值班值守,保证值班人员节日期间通讯畅通;要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应立即报告,努力提高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水平和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福建省农业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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