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农业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5年福建省现代农业(茶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绩效考评和省级资金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3-25    浏览次数:4

闽农计[2016]48

 

有关市、县(区)农业、茶业局(总站、中心)、财政局:

    为加强我省现代农业(茶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管理工作,根据财政部要求,决定开展2015年福建省现代农业(茶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绩效考评和省级资金项目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验收依据

1.财政部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3]1号)《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绩效评价实施办法》(财农[2013]2号)。

2.《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厅关于提前下达2015年福建省现代农业(茶业)生产发展项目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14]283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厅关于下达2015年第二批福建省现代农业(茶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15]114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厅关于下达2015年现代农业(茶业)省级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15]101号)。

3.福建省农业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现代农业(茶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验收办法>的通知》(闽农计[2014]268号)。

4.《福建省茶叶初制厂改造规范》(试行)。

二、工作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视绩效考评和项目验收工作,26个现代茶业项目县应成立由农业(茶业)、财政部门联合组成的项目绩效考评小组,统一负责当地现代农业(茶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的绩效考评和省级资金项目验收工作。其他承担省级资金项目的县(市、区),由县级农业(茶业)、财政部门负责项目验收工作

绩效考评和项目验收的相关材料(含绩效考评自评报告和量化指标表、工作总结、福建省现代农业(茶业)生产发展项目验收表》、照片等有关附件资料)应汇编成册,于nth="6" year="2016">630日前由财政、农业(茶业)部门联合行文上报省农业厅(种植业处)2份、省财政厅(农业处)1份;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到cztnyc@126.comfjxdcy@sina.com。电子文档要确保与纸质文件材料一致。

三、现代农业(茶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

    绩效考评采取县级验收和自评、省级抽查和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

    1.县级验收和自评

    1)内业。一是由项目承担单位全面汇报项目建设情况,播放项目实施过程的影像资料,回答验收组提问等;二是查阅项目资金、合同等有关资料。

2)外业。外业主要是针对建设规模、工程质量、工程数量等内容进行实地检查,重点检查茶园是否按要求达到生态茶园,茶叶初制厂改造是否符合《福建省茶叶初制厂改造规范》(试行)要求。

3)总结评价。验收后,绩效考评小组应对每个项目点做出验收结论,并形成项目县(市、区)项目验收总结和绩效考评报告。

4)报送结果。绩效考评结果以县级农业(茶业)、财政部门正式文件联合上报,材料包括绩效考评报告、项目验收总结、《福建省财政厅对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县绩效评价量化指标表》(附件1)、福建省现代农业(茶业)生产发展项目验收表》(附件2和照片等有关附件。

2.省级抽查和综合评价

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组织有关人员开展省级抽查,并在县级验收、自评和省级抽查的基础上,形成绩效评价结果。评价结果将与下一年度现代农业(茶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资金数挂钩。

3.其他事项

报账时,项目单位提交的有关发票金额应达到该项目获得的财政补助资金总额,自筹资金的发票不做硬性要求;确因地形限制,导致茶园干支道水泥硬化宽度无法达到value="2.7" unitname="米">2.7上的,在总工程量不减少,满足车辆通行要求的情况下,可适当降低宽度要求。以上事项具体细则由县级农业(茶业)、财政部门拟定。

四、省级资金项目验收

茶业加工项目验收时,验收组要按照福建省现代农业(茶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验收办法有关要求,对设备型号、发票原件和银行付款支付凭证审核、盖章,经当地政府或农业信息网站公示,无异议后方能拨付补助资金。

 

联系人:省财政厅农业处   刘宇亮(059187097572

省农业厅种植业处 王  昕(059187817804

 

 

附件:1.福建省对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县绩效评价量化指标表

      2.福建省现代农业(茶业)生产发展项目验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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