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标准化试点示范单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1-19    浏览次数:1
中关村示范区各企业、产业联盟:   根据《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标准化试点示范单位培育工作方案》(中科园发〔2015〕64号),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标准化试点示范单位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6年1月18日至2月5日(节假日除外)集中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主体   试点、示范单位包括企业和产业联盟两大类。企业是在中关村示范区内注册的高新技术企业;产业联盟是以中关村示范区企业为主体,政产学研用单位参与,以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为目的,以契约关系为保障,形成明确的资源整合、合作运营、利益分享机制的创新合作组织。 申报单位应具有一定的标准化工作基础,积极主导或参与制定国际、国家、行业、地方及团体标准不少于2项,或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国际标准化会议等活动不少于2次。本年度培育工作方案产业领域重点选择中关村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包括:下一代互联网产业、移动互联网和新一代移动通信产业集群、卫星应用产业、生物和健康产业、节能环保产业、轨道交通产业。   三、申报材料及形式   1.申报单位需填写并提交《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标准化试点示范单位申请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盖首页章和骑缝章。   2.申报单位需同时提供上述申请表的电子版。   四、工作流程   1.申报与受理   申报单位将纸件及电子件申报材料送至所属分园管委会或所在区质监部门,分园管委会或区质监部门进行形式审核并出具意见,将通过形式审核的纸件及电子件申报材料汇总至中关村管委会。 产业联盟可直接将纸质件及电子件申报材料报送至中关村管委会,地址:海淀区阜成路73号裕惠大厦C座511,电子件用U盘拷贝。   2.审核   中关村管委会委托专业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中关村管委会对初审通过的材料组织开展复审。   3.公示   复审通过单位名单将在中关村管委会网站进行公示(网址:www.zgc.gov.cn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肖 莹 64289128-4132   钟锌章 57520097   田 峥 88828912   附件:1.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关于印发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标准化试点示范单位培育工作方案(2015年-2017年)的通知(中科园发〔2015〕64号)      2.《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标准化试点示范单位申请表》      3.各分园区、区质监局受理人员联系方式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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