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发改法规〔2016〕241号
各处室、所属单位: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6年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机关工作要点》已经委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结合工作职责,认真贯彻落实。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4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6年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机关工作要点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机关,根据《国家发改委2016年法治机关建设“推广年”行动计划》(发改党组〔2016〕17号)、《福建省2016年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要点》(闽政办〔2016〕17号)和《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法治机关建设的意见》(闽发改法规〔2015〕100号),结合本委实际,制定本要点。
一、完善制度建设
1.推动重点领域立法步伐。组织开展《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修订工作,争取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推动《福建省信息化条例》、《福建省重点建设条例》等前期调研论证工作。(法规处牵头)
2.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定《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建立规范性文件库,对规范性文件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完善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实行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根据立改废情况及时调整并向社会公开。(法规处、办公室牵头)
二、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3.健全行政决策专家论证机制。加强各类规划、计划、重大项目、产业政策、改革方案等的论证工作,完善工作程序,细化评估内容,建立完善专家咨询制度,充分听取有关研究机构和专家意见。(各相关处室负责)
4.健全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在项目审批或核准前,对项目报批前置文件中需要公众参与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严格进行依法依规审查。(各相关处室负责)
5.提升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建立法规处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承担委内交办的本委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充分发挥其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法规处牵头)
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6.提高项目审批效率。进一步清理规范投资项目前置审批,建立完善“一口受理、同步审批、限时办结、信息共享”的投资项目并联审查审批机制,按照国家和省里统一部署,适时调整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清单。(投资处牵头)
7.推行全流程网上办理。逐步扩大本委行政审批事项的申报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办理的范围,推进全流程网上办理,推进行政审批公开透明运行。(法规处、体改处牵头)
8.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根据国家和我省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适时调整完善行政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责任清单和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法规处牵头)
9.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开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改革试点工作。(体改处牵头)
四、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
10.加强内部权力制约。完善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强化内部流程控制,提升工作效率。(机关党委牵头)
11.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制定《关于贯彻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对我委行政监督检查事项,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法规处牵头)完善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严格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监管,强化对政府投资资金安排使用情况的稽察。(投资处、稽察办牵头)
五、进一步增强政务公开透明度
12.完善政务公开体系。加强委门户网站运行管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面向社会办理的事项,都要依法公开办事依据、条件、要求、程序和结果。(办公室牵头)
13.建立健全机关内部事务公开制度。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推进机关财务预决算以及重大管理事项、大宗物品采购、重大固定资产处置、重大行政合同等事项的公开。(办公室牵头)加大干部人事工作公开力度,严格执行有关信息公示公开规定。(人事处牵头)
六、提升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4.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建立健全学法制度,坚持委领导带头学法,组织党组中心组法制讲座。(机关党办牵头)全面启动实施“七五”普法工作,引导全委干部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自觉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法规处牵头)
15.健全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制度。建立重大复杂案件实地办案、听证审理制度。健全案件反馈机制。完善行政应诉与执行制度,依法积极应诉。(法规处牵头)
16.提升法治队伍建设。举办专题培训班,加强对重点执法人员和新录用公务员的法制培训。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人事处、法规处牵头)
17.加大“以案说法”力度。组织委内干部旁听项目审批、信息公开类行政诉讼案件庭审,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人事处、法规处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