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知管〔2016〕12号
关于印发福建省专利导航试点工作
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深入实施国家专利导航试点工程,贯彻落实《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国发〔2015〕20号)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实施专利导航试点工程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13〕27号)提出的建立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工作机制的要求,充分发挥专利信息资源在技术创新发展中的引导作用,我局商省财政厅同意,研究制定了《福建省专利导航试点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知识产权局
2016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