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福建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按照《福建省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5-2020年)》和《2015年福建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推进计划》的目标和任务要求,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为重点,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一、知识产权创造能力进一步加强
全省专利申请8.31万件,同比增长43.2%,其中发明专利申请1.77万件,同比增长41.0%;专利授权6.16万件,同比增长62.3%,其中发明专利授权5730件,同比增长67.3%;PCT专利申请351件,居全国第8位。全省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4.7件,居全国第10位。
商标申请123930件,新增注册商标107259件,有效注册商标总数523514件。拥有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1540件。44件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总数达454件。新认定福建省著名商标416件。地理标志商标总数270件,其中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25件。
省版权局审核登记各类作品38450件,同比增长53%。
申请植物新品种权20个(其中:水稻2个、玉米1个、高粱2个、茶叶1个、蝴蝶兰属14个);1个南酸枣品种获植物新品种权;3个红掌品种、7个蝴蝶兰品种通过国家农业部审批并获得植物新品种权,实现了我省花卉植物新品种权零的突破。省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19个林木良种、认定通过14个林木良种。
永泰山茶油、永春纸画、嘉儒蛤等3个产品获批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全省累计达69个。新推荐3个产品申报国家地理标志产品。
二、知识产权运用能力不断提升
省知识产权局着力推进专利提升行动计划和专利运用行动计划,组织遴选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101家,安排专利产业化项目82项,涉及专利559件,支持经费1000万元。省财政厅与省知识产权局联合出台小微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设立专项资金1000万元,推动开展小微企业助保贷业务。省财政厅安排省财政专项贴息资金1275.7万元,同比增长233.3%,共有161家企业以专利权质押方式获金融机构贷款,质押专利593件,质押金额23.2亿元,同比增长65.2%。为99家产业龙头企业579件发明专利投保专利执行险,保额1882.8万元。在第13届中国·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展出优秀专利项目46项,征集企业专利技术需求85项与高校科研单位对接。举办高校院所化工领域专利对接会,签订专利技术转让(许可)合同20份,涉及专利技术47项,总金额2197万元。组织开展专利收储运营工作。遴选福耀公司等9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开展专利导航工作。省财政厅与省知识产权局联合出台《福建省高等学校科研单位专利转移运用奖励资金管理办法(暂行)》,对高校将专利成果转让或许可给省内企业的给予奖励。
省版权局推进国家海峡版权交易中心组建实体公司,开展版权交易服务运营平台建设。与中国人民大学国家版权贸易基地等全国11家版权交易中心(贸易基地)成立“国家版权交易中心联盟”,公司化运作将对促进我省版权交易起到积极的作用。审核登记省内图书出版社出版境外图书合同73项,同比增长46%。
省经信委组织起草并以省政府文件印发实施《福建省人民政府加快发展智能制造九条措施的通知》和《关于培育高成长企业六条措施的通知》,明确提出了对企业提高技术创新、开展知识产权工作给予的鼓励政策措施;发布《福建省经信委关于做好2015年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培育工程工作的通知》,将知识产权运用能力与创新体系建设、质量品牌建设、成果转化应用、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工作措施相衔接;遴选并推荐了3家企业申报国家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标杆企业,通过抓示范,以点带面,促进企业知识产权的提升和发展;通过“福建省工业项目与技术需求对接中心”向全社会征集专利技术成果,并通过6·18等相关平台向我省企业推介。
省发改委设立省级产业技术联合创新专项,支持龙头骨干企业与高校、科研单位形成创新联合体;安排扶持资金组织实施“北斗AIS渔船防碰撞预警系统研发及产业化”等23个重大技术开发项目;重点支持中机院海西分院和泉州“数控一代”智能装备产业发展项目建设;共有31个国家专项建设基金高技术产业方面项目获得移动互联网及第四代移动通信(TD-LTE)产业化专项、信息安全专项等多个专项支持;推进6·18虚拟研究院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第十三届6·18展会期间举办60多场专业性强的项目对接、论坛等活动,组织开展了150多场日常项目对接活动,征集、推介科技项目成果1.2万项,技术需求626项,对接合同项目5742项,总投资1488亿元。
省科技厅完成海峡技术转移大楼建设,确定18家国内外知名技术转移机构入驻,举办机械智能制造专题对接会等8场海峡技术转移专场活动,征集需求项目707项,推介成果565项。
三、 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
省公安厅制定下发《关于做好2015年打击假冒伪劣犯罪工作的通知》和《2015年打击假冒伪劣犯罪工作统计评估办法》,持续保持对侵权假冒犯罪严打高压态势,共立各类侵权假冒犯罪案件235起,破案21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17名,捣毁制假窝点311个,涉案金额2.3亿元。其中,破获公安部挂牌督办案件8起、省厅挂牌督办案件9起;发起并成功收网集群战役15起。
省检察院受理侵犯知识产权案件128件266人,批捕97件204人,其中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23件26人,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30件33人,涉嫌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4件16人,数罪和他罪中含侵犯知识产权罪39件128人。提起公诉297件479人,其中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112件142人,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89件113人,涉嫌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15件33人,涉嫌侵犯著作权罪6件6人,数罪和他罪中含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犯罪案件75件185人。
全省法院受理知识产权案件4367件,结案3820件。组织自贸区重点课题调研,增设三个自贸片区所在地基层法院为管辖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法院,为自贸区提供优良的知识产权司法环境。立足福建独特的区位优势以及知识产权审判的专业化特点,不断完善知识产权审判机制,探索在我省设立知识产权法院。
省知识产权局印发《2015年福建省打击侵犯专利权和假冒专利违法行为行政执法工作方案》,部署开展专利领域“双打”专项行动,共受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173件,同比增长47.9%;立案查处假冒专利案件1096件,同比增长31.4%。全省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共办理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和举报投诉案件341件,同比增长32.2%。指导福州、厦门、泉州等市知识产权局与当地法院建立诉调对接机制,对14件专利纠纷案件开展调解。会同省工商局、版权局及福州海关、厦门海关联合制定《关于建立福建自贸试验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海关保护协作机制的意见》并印发执行。加强 “6·18”、“9·8”等展会专利执法保护服务工作。开展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支持莆田市与阿里巴巴共同组织开展“中国质造·莆田好产品”系列活动。加强执法机制建设,制定《福建省专利侵权判定专家咨询管理暂行办法》,对专利侵权判定专家咨询的委托、专家库的建设、咨询意见的格式等内容进行规范。
省工商局组织各地开展假冒伪劣日用品专项行动、商标代理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假冒伪劣专项整治行动、保护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权专项行动、“清风行动”等多项整治行动。落实商标监管职责,严厉打击商标侵权假冒行为,全省共查处各类商标违法案件1521件,罚没款2428.96万元。
省版权局会同省网信办、通管局、公安厅联合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15”专项行动。组织、指导、协调各地查办(调解)各类侵权盗版案件58起(其中,网络侵权盗版案件29起),被公安部和国家版权局列为联合督办案件1起,被国家版权局列为挂牌督办案件2起。查缴各类侵权盗版制品22万多件,关闭侵权网站11家,删除6家涉案网站侵权链接157条,处理涉案服务器26台,下架未经授权作品2万多部。
福州海关采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103批次,涉及各类货物107.7万件,案值人民币1399.8万元(同比增长44.4%)。经权利人确认侵权并申请海关扣留的共计81批次,查扣各类涉嫌侵权货物50.2万件,案值人民币413.7万元(同比增长34.4%)。自主知识产权保护23批次,涉及各类货物8.1万件,案值达389.4万元(同比增长78.2%)。
厦门海关查获各类侵权案件702批次,查扣侵权货物、物品50.08万件,案值约人民币995万元。办理的证据开示化解定牌加工纠纷案件,被海关总署评为中国海关保护知识产权十佳案例。加强信息公开,在互联网门户网站开设“海关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栏目,对侵权案件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予以及时全文公开。
省商务厅制定《福建省加强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治理的实施意见》。会同省版权局、互联网信息办、通信管理局、公安厅联合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专项行动,捣毁制假销售窝点37个,缴获假冒注册商标商品13万多个(件),缴获大量假冒伪劣产品,涉案金额达1.7亿余元。制定《福建省维护中国制造海外形象“清风”行动实施方案》,针对非洲、阿拉伯、拉美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查处进出口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围绕我省企业出口产品涉及的337调查案,启动“四体联动”应诉协调机制,指导和服务企业及时展开应对。严厉打击依托网络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传销、诈骗等行为。
省通信管理局持续推进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加大对涉及侵权盗版等违法违规网站的清理力度。共关闭网络侵权相关违法违规网站81个,停止18个网络侵权网站的域名解析服务。充分发挥黑名单网站管理优势,严格执行黑名单网站管理优势。
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开展文化市场“扫黄打非”和保护知识产权专项整治工作,抓日常检查、抓举报督办、抓大案侦破、抓重点地区,确保文化市场“扫黄打非”和保护知识产权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省文化稽查总队和厦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联合查处的“0311违法网络动漫网站案”等5个案件获得全国十大或者重大案件,数量和质量名列前茅,文化部组织了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7家中央级媒体赴厦门实地专访。
省质监局出动567人次执法人员深入地理标志产品生产、流通环节,对获批使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生产企业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规范使用行为。
省林业厅开展打击侵犯林业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制订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重点对未经品种权人许可,以商业目的生产或者销售林业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假冒林业授权品种、销售林业授权品种时未使用其注册登记名称的违法行为进行检查和打击。
四、知识产权管理水平明显增强
省知识产权局制定《2015年专利事业发展推进计划实施方案》,提出18项具体任务和44项工作措施。推进专利审查协作福建中心建设,完成项目地块报批、设计单位邀标等工作。对264家首次获得发明专利授权企业进行奖励。安排省级资金420万元对2023件国内授权发明专利、PCT国际申请国际阶段和外国(地区)授权专利进行资助。推动福建自贸试验区三个片区建立专利、商标、版权“三合一”知识产权综合保护和管理机制。与厦门市知识产权局共同研究开展两岸知识产权经济发展试点工作。完善开展以发明专利拥有量及专利转化运用为重点的设区市知识产权工作评价。组织编制《福建省专利代理行业发展规划(2015-2020年)》,鼓励专利代理机构“入园进企”。在各类园区新设立知识产权服务工作站39个,工作站总数达103家,服务企业4000多家。组织833名考生参加福州考点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其中台湾考生295人,分别比上年增长2%和14.34%。
省工商局继续加大对驰、著名商标的培育和指导,引导地理标志商标和农产品商标的注册和运用,积极服务新农村建设。落实新认定的驰名商标及新注册的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省级财政奖励及补助金1145万元,协助省海洋渔业厅申请4件海洋产业类驰名商标、新核准注册的14件海洋产业类地理标志商标及36件海洋产业类福建省著名商标省级财政奖励及补助金。
省版权局制定《2015年福建省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和《福建省省直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考核评定办法》,组织省市县三级4913家政府机关开展使用正版软件情况专项自查和抽查,建立三级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责任人数据库。与省国资委联合制定《福建省省属国有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方案》,对部分省属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使用正版软件情况进行督查。组织开展省版权示范单位和示范园区申报评定。协助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和国家版权局在厦门成功举行“第四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金奖(中国)”颁奖仪式,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获得保护奖。完成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和国家版权局合作项目,《版权保护促进中国德化陶瓷产业发展的研究》正式出版。
省检察院进一步完善侵犯知识产权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健全与相关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与省政府法制办联合制定《福建省“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工作办法》,全省“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共接入成员单位1866家,录入行政处罚案件信息41671件,其中打击侵权假冒领域相关成员单位共录入行政处罚案件信息7261件。
省发改委会同省科技厅牵头研究并以省政府文件出台福建省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十条措施,明确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机制,建立专利申请绿色通道。实施《福建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和《福建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将知识产权保护的信用记录情况作为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重要依据。
省经信委将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和有效拥有专利技术的质量、数量等情况作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行业技术开发基地和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评价、认定与推荐的重要条件和考核指标。
省科技厅落实《改进加强省级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修订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平台3大管理办法, 将知识产权的管理和运用纳入科技计划实施全过程。推动福州、厦门等设区市出台市级事业单位科技成果使用处置收益管理改革政策性文件,促进福建农林大学、省计量研究院等高校和科研院所调整和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办法和管理制度,建立有利于促进知识产权运用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
省农业厅印发《2015年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加强农业、公安、工商多部门联合,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机制,严厉打击套牌侵权和制售假劣违法行为,明晰种子生产经营主体,加大品种管理力度,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厦门海关开展“中国制造海外形象维护‘清风’行动”,运用风险管理系统,及时发布风险提示,加大对易发侵权重点商品的监管力度,进一步提高风险处置及反馈能力,促进风险分析成果向监管成效的快速转化。加强执法协作,坚持综合治理,继续加强与工商、版权等执法部门的配合,做好向公安机关通报知识产权刑事犯罪案件线索和移送案件的工作,并积极参与中欧海关知识产权行动计划。
省商务厅推动区域间知识产权保护,加强与港澳文化产业合作。与澳门特区政府签署了《关于深化闽澳合作的备忘录》。联合香港投资推广署、驻粤经济联络处举办自贸区政策说明会。利用香港作为区内授权业枢纽及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协助闽籍企业通过授权“走出去”。
省统计局及时整理有关部门提供的知识产权数据,每季度在《福建省科技发展主要指标情况的通报》中,通报全省及各设区市“发明专利拥有量”、“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等指标情况;为科技创新、自主知识产权、科技进步、经济发展等相关考核目标提供专利申请量、授权量等知识产权方面的统计数据。在《2015年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5年福建统计年鉴》《2015年福建社会与科技统计年鉴》等统计出版物中发布全省专利申请量、授权量及其增长情况等内容。在《福建经济发展白皮书》及相关统计分析中,反映我省知识产权发展状况,并对其进行分析。
省质监局引导组织65家企业申请使用武夷岩茶等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并获国家质监总局批准,全省累计有1101家企业获准使用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
省教育厅高校专利授权2900余项,是2014年的 2倍多。在人才培养方面,努力营造尊重知识、激励创新的良好氛围。开展形式多样的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宣传和实践活动。会同省知识产权局推荐5所中小学校参评全国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其中厦门第六中学和福州第三中学被确定为全国试点学校。
五、知识产权宣传培训覆盖面不断扩大
省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发布《2014年福建省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状况》白皮书,组织省知识产权日和知识产权宣传周等重要活动,营造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
省知识产权局加强知识产权实务培训,全省知识产权局系统共组织举办各类知识产权培训班131期,培训学员1.2万人次。依托省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平台,全年组织举办各类远程教育培训班47期,培训学员3.1万人次,培训规模和教学管理综合考评在全国19个省级平台中排名第一。
省工商局组织全省工商系统开展“着力商标管理,创立自主品牌”宣传月活动。组织部分商标监管人员及企业代表参加以“实施商标战略,发展品牌经济”为主题的2015中国国际商标品牌节。组织召开由工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中华商标协会联合召开的企业商标品牌建设座谈会。
省版权局开展4.26知识产权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通报我省版权发展与保护成效,深入基层宣传版权法律,在省内各市县主要影院播映版权知识公益广告宣传片5000多场次,受众达到24万人次,在福建电视台少儿频道播放版权知识系列动画片,向印刷、发行企业发送版权宣传短信1000多条。配合省委党校组织春季处级领导干部主体班赴德化开展版权现场教学活动。
全省各级法院开展4.26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通过公布2014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和典型案例、公开庭审、举办法制讲座、召开座谈会、走访企业等活动,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宣传力度,不断扩大我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影响力。
福州海关开展4.26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通过12360政务微博、微信平台宣传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法律知识、重要文件、执法动态等相关知识。及时报道海关查获的典型案件,大力宣传专项行动的主要做法和工作成效。举办面向海关一线关员的商品真假鉴别知识培训班,组织多家权利人代表就打击侵权货物进出口、保障合法授权货物高效通关等事宜与有关部门举行座谈。联合新闻媒体开展对外宣传,扩大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与海关打击侵权执法威慑力。
厦门海关与福州海关联合举办知识产权培训交流会,丰富关员真伪产品鉴别知识。围绕知识产权热点事件,开展“以案说法”宣传活动,央视《朝闻天下》新闻栏目等多家新闻媒体报道厦门海关办理知识产权案件入选全国海关十佳案例新闻。开展送法上企业活动,热情向企业讲解政策。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以发放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手册、展出查获侵权商品等方式,向管理相对人及社会公众宣传海关知识产权保护政策法规。
省经信委以6·18展会为平台,大力宣传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知识。通过展评结合、展销互动,以达到保护知识产权、鼓励创新目的。加大对国家、省、市有关激励科技创新政策及知识产权政策的宣贯力度,提高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应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