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退税商店名单的通告
2016年第1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1号)有关规定,现将我省(不含厦门)第二批退税商店名单予以公布(排名不分先后):
一、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350102154382187),经营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八一七北路84号;
二、福建东百红星商业广场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35010009975600X),经营地址:福州市仓山区浦上大道198号红星国际广场6楼;
三、福建省平潭县闽金晖贸易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350100685056524),经营地址:平潭县潭城镇东大街金辉大厦一层。
特此通告。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2016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