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申报考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7-29    浏览次数:1

  关于转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

  优势企业申报考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闽知管〔2016〕19号

  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申报考核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管字〔2016〕539号)要求(以下简称《通知》),经研究,启动我省2016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组织申报、复核、年度考核工作。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开展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和优势企业组织申报工作

  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负责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国家示范企业,省优势企业申报国家优势企业,并向省知识产权局上报推荐函。

  二、做好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和优势企业复核、考核工作

  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负责组织本辖区内的2013年度国家示范和优势企业、2015年度国家示范和优势企业的复核及考核工作,集中召开企业复核及考核评审会,评审会专家组成员由省知识产权局确定。

  1.评审方式:企业应对照《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知识产权评价指标体系》、《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知识产权评价指标体系》,准备5-8分钟现场答辩PPT。各设区市局应准备好示范和优势企业知识产权评价指标体系专家评分表,专家组将对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工作情况进行复核及考核评审,并实地抽查部分企业。

  2. 评审时间:请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在9月10日前召开复核及考核评审会,并在会前提前7天通知省知识产权局,省局将确定评审组专家名单。

  3.先进推荐:各设区市知识局根据考核结果,推荐1名国家知识产权示范或优势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参评国家局2015年度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先进个人,并上报推荐函至省知识产权局。

  请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深入指导本辖区内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认真开展在线系统申报、现场专家评审等相关工作,持续做好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培育工作。

  省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处

  2016年7月27日

  联系人:专利管理处  黄文昭  陈晓晶

  电 话:0591-87819279    邮 箱:54322395@qq.com

  地 址:福州市湖东路7号   邮 编:35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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