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财农指〔2016〕105号
有关县(市)财政局、农业局:
为进一步加快我省现代农业发展,推进福建农民创业园建设,现下达2016年福建农民创业园建设第二批资金300万元(详见附表),款列“2130199”项目支出。专项资金扶持内容、补助标准、项目程序等按照省财政厅、省农业厅联合下发的《农民创业园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16〕10号)和《关于下达2016年福建农民创业园建设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16〕29号)要求执行。
附件:2016年福建农民创业园(示范基地)第二批省级专
项资金安排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厅
(此件主动公开)
2016年福建农民创业园(示范基地)
第二批省级专项资金安排表
单位:万元
设区市 |
市、县 |
本次下达资金(万元) |
福州市 |
市本级 |
-200 |
闽侯县 |
100 |
|
泉州市 |
晋江市 |
200 |
三明市 |
清流县 |
100 |
宁德市 |
霞浦县 |
100 |
合计 |
3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