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经信委、卫计委、交通厅、住建厅、民政厅、教育厅、文化厅,各设区市互联网经济牵头部门,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各有关企业:
分享经济是信息化浪潮蓬勃兴起下经济发展新趋势、新形态,正进入加速发展的黄金期。为深入贯彻《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积极推进“互联网 ”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2016]9号)和《2016年数字福建工作要点》等要求,加快发展我省互联网经济,促进供给测结构性改革,经研究,拟在医疗、健康、家政、服装、教育、设计、住宿、旅行、交通、物流、餐饮、科研、基础设施等领域和细分市场,征集一批分享经济项目,扶持建设一批分享经济平台。
项目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方向,应具有一定的基础条件,能整合利用各类分散的社会闲置资源和专业资源,打造分享经济细分领域垂直平台,实现供需双方快速匹配,解决社会热点、痛点问题,市场前景较好。
请各有关单位结合本行业和本地方工作,加强项目策划,组织好项目申报和汇总,经审核后,于8月25日前将项目征集情况表以及有关项目材料报送省发改委互联网经济发展处。征集项目将纳入省互联网经济项目储备库,对推进速度快、实施效果好的项目,将优先予以有关支持。
联系人:刘云城 联系电话:0591-87063557
电子邮箱:szbghc@fujian.gov.cn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