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质检总局关于公布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修订单的公告》的通知 京质监产监函〔2016〕5号

发布日期:2016-02-19    浏览次数:5

各区县局、分局,稽查总队,综合服务中心,市质检院,各有关单位:

  现将《质检总局关于公布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修订单的公告》(2016年第15号)转发你们,请各单位遵照执行。请各区县局及时将此公告发放至辖区内相关生产企业,指导并监督其严格按照修订后的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组织生产。对违反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实施细则的企业,应依法予以处理。

  若各单位在工作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市局产品处联系。

  附件:《质检总局关于公布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修订单的公告》(2016年第15号)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产品质量监督处
2016年2月17日

分享到: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人人网 网易微博 更多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