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市知识产权局等单位关于深入实施首都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5-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6月18日
市知识产权局等单位关于深入实施首都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
(2015-2020年)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知识产权局等单位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4]64号)精神,进一步深入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首都知识产权战略的意见》(京政发[2009]11号),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体制机制建设,着力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实现创新驱动发展,推动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北京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牢把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紧紧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优化创新资源配置的作用,着力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加快建立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大力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不断提升知识产权国际影响力,努力建设知识产权首善之区,为强化全国科技创新中心的定位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本市成为全国知识产权创造的核心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的先行区、知识产权保护的示范区、知识产权工作体制机制的创新区和知识产权国际交流的窗口区。
———知识产权创造水平大幅提升。专利、商标、版权、植物新品种等自主知识产权拥有量稳步增长,知识产权质量显著提升。本市申请人向国外申请专利数量明显增加,培育一批拥有国际专利和知名品牌的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知识产权运用效果显著提升。全国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知识产权交易机制更加健全,知识产权运用服务体系更加完善,知识产权运营机构持续健康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规模和产值占现代服务业的比重显著提高。各类市场主体运用知识产权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明显提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转化能力进一步增强。
———知识产权保护状况持续优化。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更加完善,行政执法保护与司法保护紧密衔接,跨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更加健全,对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的打击力度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案件审判质量和效果明显提升。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力保障,举报投诉和维权援助工作机制有效运行,全社会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显著增强。
———知识产权管理机制更加健全。市、区县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建设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更加规范,重大项目的知识产权管理水平大幅提升。
———知识产权国际影响力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合作更加紧密,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和援助机制更加健全,涉外知识产权专业人才队伍进一步壮大,企业国外知识产权布局意识明显增强,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涉外业务能力显著提升。
2015年-2020年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主要预期指标
二、专项工程
(一)知识产权运用引领工程
1.促进专利运用转化。在财政部、国家知识产权局支持下,建设全国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整合专利交易信息,规范服务标准,提供专业性、权威性、公益性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按照本市关于加强专利运用工作有关规定,培育建设一批产业特色突出、运营模式先进的知识产权运营机构。深入实施“在京中央企业知识产权领先工程”,引导在京中央企业加强专利资产集中管理,提升专利产业化水平。积极推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在专利技术产业化方面加强合作。搭建面向中小微企业和各类孵化器的知识产权托管服务平台。强化专利运用和质量导向,培育一批专利产业化示范单位。
2.加强商标运用体系建设。积极建设集商标展示、咨询、交易、转让和质押等功能于一体的商标运行服务平台,建立统一、科学的商标评估标准和评估体系。鼓励和支持企业实施商标战略,引导和推动企业在经济活动中使用自主商标,通过商标权许可、转让、质押、参股控股等方式开展经营活动。
3.加强版权运用体系建设。加强版权贸易基地建设,依托北京国际版权交易中心、人民大学国家版权贸易基地等重点项目,推动版权价值评估、融资等问题研究,畅通版权输出渠道。拓展版权利用方式,完善版权质押、作品登记和转让合同备案等制度,降低版权交易成本和风险。发挥版权联盟、行业协会、代理机构等在促进版权市场化过程中的作用。加快推进北京文化产权交易中心建设,搭建综合性文化产权交易平台。
4.推进植物新品种运用。充分发挥市农作物品种试验展示基地在种业科技成果转化中的优势,激励农作物育种工作不断创新。大力开展植物新品种展示活动,每年选出具有代表性的已授权植物新品种等进行种植和展示,邀请专家、相关企业负责人、种植户现场观摩。通过示范展示活动,为植物品种权交易提供平台,促进育种创新和成果转化。
5.促进知识产权运用金融服务创新。积极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市场化风险补偿机制。支持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机构广泛参与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加大对拟上市企业和中小微企业的知识产权质押、专利保险等业务培训力度,鼓励商业银行开发知识产权融资服务产品。
6.完善专利运用服务支撑体系。推动专利运用服务机构发展,引导其开展价值评估、专利转化谈判、法律风险防控等专业化服务;鼓励引导专利运用服务机构设立运营基金,形成覆盖专利运用全链条的服务支撑体系。
(二)知识产权保护护航工程
1.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强化知识产权、工商、新闻出版广电、公安、文化等部门之间的行政执法协作,形成统一协调的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机制。加强对各类专业市场、电子商务平台、展览展会场所的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并将侵权行为信息纳入社会信用记录。
2.健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机制。完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机制,推进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综合审判试点工作。充分发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在知识产权案件审判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基层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优化诉讼程序,提升专业化审判水平。统一知识产权司法裁判标准,加大损害赔偿力度,发挥好司法对知识产权保护的主导作用。加强司法流程和司法文书信息公开,确保知识产权裁判文书全部上网。探索跨地区知识产权案件异地审理机制。
3.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公共服务工作。探索建立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纠纷调处机制、跨区域协作机制和展会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机制。建立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和救助制度。研究制定本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的相关管理办法,开展委托鉴定、专家论证、纠纷调解等多种形式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充分发挥北京朝阳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为设计服务业企业提供快速授权、确权和维权服务的作用。扎实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公共服务,实现市、区县、企业三级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平台全覆盖。依托首都保护知识产权志愿者队伍,做好志愿服务工作。
4.推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调解机制建设。在加强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工作基础上,积极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在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开展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工作试点;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在调解知识产权纠纷、应对国际知识产权诉讼等方面的优势,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调解工作体系。
5.健全版权保护推进机制。研究制定本市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完善软件资产管理制度,制定出台使用正版软件示范单位评选办法,建立健全软件正版化工作长效机制。建立互联网版权保护技术联盟,加大对数字版权保护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力度。推进北京数字版权保护服务平台等项目建设,建立版权侵权受理系统和版权预警应急机制。深入开展“版权保护百城联动计划”,形成覆盖京津冀、辐射全国的版权保护协作工作机制。设立北京版权保护基金,完善基金管理办法。
6.加强植物新品种权保护机制建设。在农业植物新品种权保护方面,加强监管,规范种子市场秩序,依法打击违法销售授权品种等侵权行为。在林业植物新品种权保护方面,加大执法力度,将相关执法工作纳入园林绿化行政综合执法范畴,重点查处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的典型案件。
(三)知识产权支撑产业发展工程
1.加快实施专利引导发展战略。深入实施国家专利导航试点工程,通过专利信息分析、专利优化布局和专利协同运营,实现专利对产业优化发展的全过程引导。建立首都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实现知识产权与战略性新兴产业有效对接,形成覆盖全产业链的知识产权集群;鼓励联盟单位实现“产学研用”全过程对接,在关键技术领域形成一批专利组合,实现联盟内专利交叉许可和联盟外专利组合运营。
2.推动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发展。开展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调查统计,科学制定配套政策措施,促进具有北京特色的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为加快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提供有力支撑。
3.促进文化产业发展。加快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功能区品牌化建设,培育一批特色鲜明的文化创意产业集群品牌。在文化创意与设计服务等重点领域,集中开展科技攻关,掌握更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在文化创意产业功能区建立涉及专利、商标等各类知识产权的举报投诉、维权援助服务平台;建立版权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集版权登记、作品推广展示、交易信息发布、侵权投诉举报等于一体的快捷高效服务。加大对老字号品牌的传承保护和创新发展,提升其影响力。加强对文物保护单位和不可移动文物在商标注册、运用、管理等方面的保护,防止有关名称和标志性建筑、图案等被抢注商标。
4.服务现代农业发展。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通过入股、期权激励等形式与种业企业协作创新,发挥种质资源和育种人才优势,开展植物新品种商业化培育。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实施以农产品商标为核心的产业化经营模式。加强对地理标志产品使用专用标志的指导,提升农产品附加值,带动农民增收。
5.促进园林绿化事业发展。开展园林绿化林木、花卉育种,培育一批优新植物品种,支持具有自主植物新品种权的生产示范基地建设。完善园林绿化植物新品种权利益分享机制,使品种权人、品种生产经营单位和品种使用人共同受益。探索建立公益性园林绿化植物新品种的政府补贴制度。
6.助推商贸服务业发展。加强知识产权海外维权热点问题研究,帮助企业提升应对解决知识产权海外纠纷的能力,为企业“走出去”提供服务。深入开展出口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促进出口优势产业加快发展。加大对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的支持力度,促进产业水平提升。充分利用中国(北京)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平台,促进服务贸易发展,塑造“北京服务”品牌。
7.开展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推动建立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制度,明确评议内容,规范评议程序。建立健全跨部门知识产权评议工作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和产业主管部门间的沟通协作,编制知识产权评议指导手册,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评议服务水平。引导企业自主开展知识产权评议工作,规避知识产权风险。
(四)知识产权服务业培育工程
1.培育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实施知识产权品牌服务培育计划,培育一批业务能力强、辐射范围广、示范效果好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引导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开展协作,培育一批知识产权与技术转移机构融合发展的新型服务业态。
2.扩展知识产权服务模式。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开展集知识产权代理、法律援助、管理咨询等业务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与相关技术转移机构加强合作,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整体解决方案和综合咨询服务。
3.制定和推广知识产权服务标准。制定发布本市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等级评定地方标准,使相关服务更加规范有序。建立知识产权服务标准管理机制,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培训指导,推动知识产权服务标准实施。建立知识产权服务质量评估机制,促进服务质量提升。
4.加强知识产权行业监管与自律。加强对知识产权代理行业的监管,规范机构审批、年度报告和惩戒制度。完善知识产权行业协会组织体系,强化行业协会自治自律能力建设。建立定位明确、分工合理、相互协调、运转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实现行政监管与行业自律有机结合。
(五)重点区域知识产权建设工程
1.推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利战略发展。建设中关村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搭建综合服务平台,构建中关村移动互联网专利储备运营网络,研究出台中关村专利导航移动互联网产业创新发展政策措施。建设中关村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试验区,加快知识产权和标准化示范街建设,吸引国内外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进驻。充分发挥中关村知识产权投融资服务联盟作用,促进示范区内企业与金融机构对接,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融资规模。加快推进中关村专利保险试点工作,扩大试点范围。实施中关村知识产权领军企业培育计划,打造一批知识产权领军企业。
2.加强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标准化建设。筹建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强化分类指导和服务,推动示范区企业、产业联盟参与制定一批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行业标准。发挥中关村标准创新服务中心优势,为示范区企业提供多层次、高水平的专业化服务。推荐和鼓励示范区企业、产业联盟及专家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增强国际话语权和规则制定权。
3.支持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商标战略发展。加强对示范区创新创业企业实施商标战略的指导和服务,扩大企业品牌、示范区品牌影响力。充分发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驻中关村办事处的平台优势,在商标变更、转让、续展、注销等方面为示范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提高示范区商标数据信息使用效率,探索建立全市性商标数据库,为全面推进商标战略打牢基础。
4.实施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知识产权工作推进计划。加强产业创新联盟建设,组建以专利创研为核心的重点产业研究院,在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构建专利池。建立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和服务体系,推进知识产权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创建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合作引领区,打造外向型产业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区。
5.推进区县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完善区县知识产权统筹协调机制,健全知识产权评价指标体系,开展知识产权年度发展状况评估工作。依托市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区县分平台。支持知识产权工作成效突出的区县建设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区,助推区域经济发展。
(六)知识产权国际影响力提升工程
1.加强知识产权对外交流合作。建立知识产权涉外信息交流机制,拓展知识产权交流渠道,加强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等国际组织及其他国家和地区知识产权机构的交流合作,积极承办有影响力的国际活动。建设首都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合作基地,加强涉外人才培养、政策研究、交流研讨等方面工作。
2.培育外向型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积极开展外向型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项目,编制外向型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指引,组织涉外知识产权培训和研讨,培育一批能够灵活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和规则、积极参与国际竞争的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七)京津冀知识产权协同发展工程
1.推进京津冀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和转化运用。建立京津冀专利执法协作机制,加强三地在立案协作、委托取证、联合执法、案件移送等方面的合作。建立京津冀知识产权举报投诉跨区域转办协作机制和京津冀知识产权新闻发布联动机制。加强政策引导和服务支撑,联合组织开展专利、商标、版权的展示、推介和交易活动,推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支持京津冀金融机构联合搭建专利投融资服务平台,扩大资金渠道和规模。
2.探索京津冀知识产权服务战略合作模式。整合京津冀知识产权服务资源,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促进三地企业享受同等标准的知识产权专业化服务。组建京津冀知识产权服务业联盟,支持和引导本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相关服务机构为河北省、天津市提供更多知识产权服务支撑。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组织领导机制
市知识产权办公会议负责组织实施本行动计划。市知识产权局要认真履行市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办公室职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年度重点任务、工作措施与职责分工,切实推进各项任务落实;同时,要对本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评估,对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组织开展督促检查,遇有重大问题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市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将有关任务纳入本部门工作计划,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加快推进。
(二)健全知识产权政策体系
健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政策法规体系,加强知识产权政策与经济、产业、科技等政策的有效衔接。完善促进首都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引导和激励政策,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积极推进知识产权成果产业化,有效提升市场主体知识产权综合实力。鼓励金融机构加强与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创新协作,形成多元化的知识产权金融支撑体系,营造有利于首都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发展环境。
(三)构建知识产权信息体系
加快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体系建设,为区县、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提供专业化、市场化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满足社会多层次需求。加快建设专利资源信息库、版权资源信息库、知识产权信息查询和交易服务平台。开展知识产权统计监测,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北京统计年鉴》编写范畴,全面反映知识产权发展状况。建立健全专利运用统计指标体系,明确统计范围,统一指标口径。按照全国企业创新调查有关要求,对本市规模以上工业、建筑业和重点服务业企业所涉及的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状况进行调查。
(四)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
制定知识产权人才发展规划,认真组织实施“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积极探索构建包括学历教育在内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体系,推动在学历教育中开设知识产权课程。加强培训,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法官业务水平。建立健全人才吸引、使用和管理政策体系,打造一支国际化、复合型知识产权人才队伍。
(五)营造知识产权文化氛围
重点面向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形式多样的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工作。实施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工程,支持和引导企业将知识产权作为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舆论引导工作,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各类新媒体,广泛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普及知识产权知识,提高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加强知识产权案件审判工作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审判工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