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第八批国家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区(名单见附件1)建设时间为2014-2016年,今年应完成建设任务。按照《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管理办法(试行)》、《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绩效考核办法(试行)》(见附件2)以及GB/T 31600-2015《农业综合标准化工作指南》的相关要求,我局将组织目标考核和绩效考核验收工作。
请各项目承担单位对照《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任务书》中目标任务、《农业综合标准化项目目标考核评价表》(见附件3)和《示范项目绩效考核指标评分表》(见附件4),做好项目总结和自查工作。现对考核验收准备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提交材料
考核验收前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考核验收申请(示例)(见附件5)
(二)项目总结
内容包括组织管理、工作开展、经费使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示范效果(包括创新点)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包括存在的问题),其中典型事例可以另附材料。
(三)自查打分《农业综合标准化项目目标考核评价表》(见附件3)
(四)绩效考核自查报告
绩效自查报告内容按《示范项目绩效考核指标评分表》(见附件4)的内容进行编写。
(五)《示范区目标考核信息表》(见附件6)
(六)《标准实施推广目录清单》(见附件7)
以上材料由项目承担单位盖章,一式2份,报我局标准化处。同时将相应电子版材料发至电子邮箱:mxlnybzh@126.com。
经审核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我局将组织专家督导。
二、专家督导
市局适时组织专家对第八批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区进行督导,包括材料检查、现场检查。
三、材料汇编
示范区项目承担单位按照专家督导意见进一步完善考核准备材料。并把各项政策措施等有关文件、实施方案、工作总结、相关记录、效益情况、标准综合体等材料汇编成册。材料汇编相关要求见附件8。
四、考核验收
汇编材料准备完备的,示范区承担单位与市局标准化处沟通确定考核验收时间。市局将组织专家进行考核验收。
五、工作要求
请各示范区承担单位认真总结示范区建设三年来的成效,突出亮点。请各区局加强对示范区建设工作指导和检查,协助做好考核验收工作。请市标研院、市标协做好技术支撑工作。
附件:1.第八批国家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区名单(北京)
2.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3.农业综合标准化项目目标考核评价表
4.示范项目绩效考核指标评分表
5.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考核验收申请(示例)
6.示范区目标考核信息表
7.标准实施推广目录清单
8.关于编制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考核资料汇编的说明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年3月2日
(联系人:孟凡蕊 57520096 马晓蕾 64289128-7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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