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福建省国家税务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将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税局、闽侯县国税局、晋江市国税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国税局、长泰县国税局、莆田市秀屿区国税局、尤溪县国税局、古田县国税局、莆田市涵江区国税局作为福建省法治税务示范基地拟命名单位。
如对上述单位持有异议,请于10日内(10月25日至11月3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渠道向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反映。反映问题要真实,来信应署名,并尽可能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对反映问题者将为其严格保密。
省局地址:福州铜盘路36号 邮编:350003
联系电话:0591-87098743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