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互联网经济新增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闽财建[2015]54号)和《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征集2016年和2017年福建省互联网经济新增引导资金扶持项目的通知》(闽发改数字〔2016〕526号),经企业申报,各设区市发改委、财政局审核上报,并经评审、复核,现公示符合条件的2016年福建省互联网经济新增引导资金扶持项目,具体项目名称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11月2日至11月6日
投诉电话: 0591—87063586,0591—87063288
(省发改委互联网经济发展处)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11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