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你局转报尤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尤溪县建设福建省纺织工业用布产品质量检验中心的请示》(明质监财〔2011〕66号)收悉。经研究,同意由你局负责在尤溪县质量计量检测所的基础上筹建福建省工业用布(革基布)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请你局积极推动地方政府兑现承诺,抓紧做好各项筹建工作,在本批复下达3个月内将筹建任务书上报省局,18个月内完成筹建工作,并按有关规定取得相应的实验室资质,由省局组织专家现场评审验收通过后,经省局批准成立,承担全省相关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工作。
特此批复。
二○一一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