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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1-04    浏览次数:2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201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推荐工作,现将我市推荐201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 经由我市推荐的成果(候选人)包括: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含企业技术创新工程类、科普类、创新团队类、工人农民类)。

  (二) 推荐申报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技进步奖的成果,原则上必须是重庆市科学技术奖励一等奖获奖成果。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奖的成果,主要支撑论文(专著)必须已公开发表三年以上(2012年1月1日前发表);申报国家技术发明奖的成果,整体技术应用必须达到3年以上(2012年1月1日前应用);申报国家科技进步奖的成果,整体技术推广应用必须达到3年以上(2012年1月1日前应用)。

  二、申报要求

  (一)推荐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成果的请填写201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推荐申报表(附件1)、2015年度推荐国家科技奖成果基本情况表(附件2);推荐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请与我办联系,按有关规定办理。

  (二)2014年已推荐参加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审未授奖的成果,须间隔一年方可申报;2013年、2014年曾获得过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前三完成人,不能作为2015年度的前三完成人推荐国家科学技术奖。

  (三)申报成果须经完成单位初审后,由完成单位科技管理部门统一报送市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成果完成人直接申报的不予受理。

  (四)申报表请于2014年11月14日前报市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电子档发邮箱),由市科委择优推荐上报。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溉大道2号市科委成果市场处1604室

  联系人:邓敏军 电话:67513680 传真:67600060

  电子信箱:dengminjun@cstc.gov.cn

  重庆市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

  2014年11月3日

    附件1:201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推荐申报表   附件2:2015年度推荐国家科技奖成果基本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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