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政府领导分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2-04    浏览次数:1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经省政府研究,现将省政府领导的分工通知如下:
   
    省政府实行省长负责制。副省长、秘书长协助省长工作。
   
    鹿心社:省政府省长、党组书记
   
    领导省政府全面工作。
   
    兼管省监察厅、省审计厅。
   
    毛伟明:省政府副省长、党组副书记
   
    负责省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财税、人事编制、国土资源、交通能源建设、政策研究、应急、信访、社会稳定方面的工作。
   
    分管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政府信访局、省地方税务局、省统计局、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省政府研究室。
   
    兼管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联系省人大、省政协、省军区工作。
   
    联系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国家税务局、财政部驻赣监察专员办事处、国家统计局江西调查总队。
   
    谢茹:省政府副省长
   
    负责科技、卫生和计划生育、市场管理、体育、妇女儿童方面的工作。
   
    分管省科学技术厅、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体育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科学院。
   
    联系省妇女联合会、省科学技术协会、省红十字会、省地震局。
   
    李贻煌: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
   
    负责工业、国有资产管理、交通运输、个私民营经济、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分管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省交通运输厅、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省核工业地质局、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省煤田地质局、江西有色地质勘查局、省测绘地理信息局。
   
    联系省工商业联合会、省总工会、省烟草专卖局、江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省电力公司、省通信管理局、省邮政管理局、民航江西安全监督管理局、江西机场集团公司、南昌铁路局、核工业江西矿冶局、江西煤矿安全监察局。
   
    尹建业: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
   
    负责民政、农业、粮食、民族宗教方面的工作。
   
    分管省民政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民族宗教事务局、省粮食局、省扶贫和移民办公室、省供销合作社、省农业科学院、省林业科学院。
   
    联系省残疾人联合会、江西储备物资管理局、省气象局、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江西分公司。
   
    郑为文: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
   
    负责政法、建设、环境保护、人防方面的工作。协助负责社会稳定工作。
   
    分管省公安厅、省国家安全厅、省司法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省国家保密局。
   
    联系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武警江西省总队工作。
   
    刘昌林: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
   
    负责社会保障、商务、外事侨务、金融方面的工作。协助负责财税工作。
   
    分管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省外事侨务办公室、省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省政府金融办公室。协助分管省财政厅、省地方税务局。
   
    联系省归国华侨联合会、省投资集团公司、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江西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南昌海关、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协助联系省国家税务局、财政部驻赣监察专员办事处。
   
    殷美根: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
   
    负责教育、文化、旅游、社科研究、信息化方面的工作。
   
    分管省教育厅、省文化厅、省旅游发展委员会、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档案局、江西广播电视台、省社会科学院、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省出版集团公司。
   
    联系共青团江西省委员会、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江西日报社。
   
    张勇:省政府秘书长、党组成员
   
    负责处理省政府日常工作。协助负责信访、应急管理、政策研究方面的工作。
   
    协助分管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研究室。分管驻外办事处、省政府参事室(文史馆)。
   
    协调处理监察、审计方面的工作。
   
    联系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新华社江西分社、人民日报社江西分社、中央电视台江西记者站、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江西记者站。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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