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度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园区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2-22    浏览次数:3

  赣商务办服贸字〔2016〕17号

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江西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园区考核管理办法》(赣商服贸字〔2013〕375号),为加强对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园区的动态管理,促进我省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更好地发挥在全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中的引领示范作用,省厅将组织对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区考核,现就2015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园区(2015年度认定的园区除外)。

  二、考核程序

   第一阶段:提交材料

  由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园区对照《江西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园区考核管理办法》(赣商服贸字〔2013〕375号)相关考核内容及标准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报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初审,由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形成初审意见,于2015年3月10日前将初审意见、自查报告及有关材料报省商务厅(服务贸易和商贸服务业处)。

  第二阶段:书面审核

  由省商务厅组织专家对各园区提交的书面材料进行审核,并调取商务部服务外包业务管理和统计系统中统计数据综合审核。

  第三阶段:实地考察

  由省商务厅牵头组织考核组赴各园区进行实地考察,重点考核园区内的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第四阶段:公布结果

  考核组根据书面情况及实地考察结果,对各园区进行综合评定打分,并公布考核结果。

  三、表彰及奖励

  省商务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对考核排名前6位的示范园区进行通报,并给予每家10万元支持;所在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给予5万元支持(对多家园区所在同一个设区市的商务主管部门支持不超过10万元)。

  联 系 人:吴萍 

  联系电话:0791-86246528

  传  真:0791-86246552

  电子邮箱:fwmyc2101@163.com

                              江西省商务厅办公室

                                2016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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