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14年海南省知识产权培育项目申报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5-09    浏览次数:4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知识产权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2014年海南省专利事业发展战略推进工作组织实施方案》(琼知字[2014]25号)的实施,进一步规范我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根据我省知识产权“贯标”企业推行计划和第三批“优势企业”培育工作方案的要求,拟组织开展企业知识产权培育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具有较好知识产权工作基础,大型企业有效专利拥有量≥25件且有效发明专利≥5件,中小微企业有效专利拥有量≥10件且有效发明专利≥2件,并拥有一定量其它知识产权的企业。

  (二)企业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工作机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健全,有一名领导分管,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

  (三)企业专利创造运用能力较强,专利实施率较高,专利产品经济效益较好。

  (四)企业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行为。

  (五)企业自愿接受知识产权培育政策指导和管理监督。

  二、申报项目

  (一)不是国家、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企业、具备相应申报条件的企业,申报“贯标”企业和第三批“优势企业”培育,可同时申报2项,也可单独申报1项。

  (二)国家、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企业和其他具备相应申报条件的企业,可申报“贯标”企业培育。

  (三)具备条件的知识产权咨询服务机构可申报“服务机构”,根据企业自愿原则,与企业签订合作协议,作为辅导服务机构参与“培育”的相关工作。

  三、培育期限

  知识产权“贯标”培育期:从2014年6月至2015年5月,培育期1年。

  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期:从2014年6月至2016年5月,培育期2年。

  四、组织专家验收

  培育期满,由海南省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家对培育项目进行考核验收和认定。通过验收认定的企业,可择优推荐参加国家级“贯标”、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或示范企业培育。

  五、申报材料要求和受理时限

  申报单位按照通知要求正确填写申报材料并装订成册。于2014年6月10日前报送纸件申报材料一式三份(附电子光盘)至海南省科学技术厅专利管理处,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海南省企业知识产权培育申请表.doc

  2.2014年海南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推行工作计划.doc

  3.第三批海南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作方案.doc

  4.海南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申报表.doc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4年5月8日

    (联系人:冯振茂、陈磊;联系电话:65230251  65333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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