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品牌农业发展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推动海南品牌农业发展,省农业厅决定向社会公开征集“海南名牌农产品”标志(LOGO)。
一、征集对象
设计项目为海南名牌农产品标志,征集对象为各设计公司或个人。
二、设计要求
标志整体轮廓为圆形或椭圆形,需有“海南”字样且处于醒目位置;需融入热带、岛屿、园艺产品、畜产品、绿色、优质、安全等元素;需附有其设计理念、图示意义、文化内涵的文字说明;色彩以绿色为主色调,力求单纯、强烈、醒目;设计要考虑其实现的可行性,针对其应用形式、制作等采取理想的设计手段,同时要顾及其应用于不同视觉传播方式或放大、缩小时的视觉效果;艺术构思巧妙、新颖、独特、创新,表意准确、明朗,构图凝练、美观。
三、征稿时间
2014年5月23日-6月23日。
四、稿件评选
省农业厅将各设计图刊登在海南日报及海南农业信息网面向社会公开评选,评选采用短信投票、网民投票等形式进行。前10名为入选作品,网民、读者、专家可以在候选作品基础上提出局部修改建议,所提修改建议一经采纳,对建议者给予表彰。从公众投票前10名作品中,再评选出一件作品作为“海南名牌农产品”标志。
五、征稿方式
应征者可提交多份作品,每份样稿请附创意说明及作者姓名、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应征作品请注明“海南名牌农产品标志征稿”字样。投稿邮箱:hnnyzlc@163.com 。投稿地址:海口市海府路59号省政府海府办公区第一办公楼1217室海南省农业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联系电话: 65366023,传真:65316665。
六、有关说明
应征设计作品必须保证拥有充分、完全、排他的著作权,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权利。如有侵权行为,设计者承担全部侵权责任,海南省农业厅不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录用标志,征集人可提出修改意见,设计者应无条件配合修改,修改后的版权和使用权归征集人所有;凡应征者均被视为认可本声明内容;征集人只对入选前10名的标志设计者发出通知。
海南省农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