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5-24    浏览次数:5

各设区市质监局,省特检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省委八届十次全会和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持续深化“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活动,进一步加强我省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促进全省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将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活动的通知》(闽政办〔2011〕10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结合本单位和当地实际,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从确保“十二五”时期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开好局、起好步,为海西建设和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良好安全生产环境的高度,充分认识抓好今年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活动的组织领导,将活动作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闽政〔2010〕22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0〕209号)的重要抓手,与本单位本年度的特安重点工作有机相结合,周密部署,精心安排,完善机制,落实责任,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各单位要以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为重点,深入推进活动开展。一是要充分利用安全教育“三进”活动、“安全生产月活动”等载体,不断强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意识,督促引导企业贯彻落实好各项规定。二是要扎实推进特种设备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并将等级评定与“政府质量奖”、“质量管理先进单位”和“福建名牌”等评选工作密切挂钩,促进企业自觉开展标准化创建活动,不断强化安全管理水平。三是要积极协调成立特安办、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联席会议制度等事宜,深化“一岗双责”落实,提升监管合力,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企业全面负责、部门依法监管、检验技术把关、社会支持参与”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格局。四是要深入开展严厉打击特种设备非法违法生产使用行为专项行动,以及流动式起重机、中央空调系统和制冷行业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专项整治工作,狠抓隐患排查治理,保障特种设备安全。五是要健全完善特种设备事故预防与调查处理机构,充实专家队伍、联动单位及装备信息库,完善特种设备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将特种设备应急救援工作纳入到各级政府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体系,督促指导企业建立专项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三、着眼长远,构建机制。各单位在开展“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活动过程中,既要立足当前,更要着眼长远,狠抓工作机制、安全保障能力和安全监管队伍三项建设,积极探索建立社会广泛参与特种设备安全生产、集中执法和联合执法、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我省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水平。
 
  四、及时总结,巩固提高。一是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活动的沟通协调工作,定期向省局和当地政府安委会报送活动组织开展情况,重大行动和重要事项要一事一报。二是要及时总结提炼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开展交流,积极借鉴吸收,不断巩固和扩大活动成果。
 

二○一一年五月十三日
 

附件下载: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活动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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