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安监局办公室关于全省安监系统
2015年分类学法考法情况的通报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安监局:
2016年1月6日至2月5日,根据《江西省普法办关于开展2015年国家工作人员分类学法考法试点工作的通知》(赣普法办字﹝2015﹞8号)要求,全省安监干部职工参加分类学法考法。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系统参加考试人员共1970人,缺考35人。考试成绩优秀的有629人,占31.93%;成绩良好的有1116人,占56.65%;成绩及格的有225人,及格率为11.42%。在11个省直试点系统中,是3个全部及格的厅局之一。
二、组织实施情况
为组织好本次分类学法考试,省局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考试领导小组,制定了《江西省安监局分类学法考法工作方案》,各级安监部门也相应成立了考试领导小组,并指定了专人负责考试的组织与实施,为考试顺利进行提供了组织保障;精心实施分类考试,在动员部署、组织报名、信息录入、在线学习考试等环节组织有力、部署到位,为考试顺利进行提供了基础保障;各级安监部门主动与本地普法办联系沟通,努力做好分类考试衔接工作,为考试顺利进行提供了有力保障。11个设区市安监局中,宜春、上饶市安监局优秀率位居前列,景德镇、萍乡、新余、鹰潭、抚州市安监局参考率为100%。
三、存在的不足方面
此次是全省安监系统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分类学法考法的第一年,虽然总体情况较好,但还存在不足,如:少数单位考试管理员业务不熟练,工作不细致,在考生信息管理、个人信息录入、组织机构设置等方面出现不同程度差错;个别单位与当地普法办沟通联系不够紧密,没有及时发现问题、反映问题、处理问题,造成部分考生没有按要求及时参加分类考试;部分县级安监局对分类考试重视程度不高,组织不到位,出现大面积缺考现象,如九江市修水县、赣州市定南县安监局。
希望各级安监部门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分析原因,并制定具体措施加以改进。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普法办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六五”普法期间进一步加强全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通知》精神,将学法考试成绩作为检验执法能力水平的重要凭据,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和任免、晋升、奖惩的重要参考依据,明确缺考及考试不及格人员原则上不得参与评先评优。此次分类考试成绩情况将纳入2016年年度安全监管
工作目标管理考核。
附件:1.全省安监系统2015年分类学法考试缺考人数统计表
2.全省安监系统2015年分类学法考试成绩统计表
附件
江西省安监局
2016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