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外经贸局,各相关企业
根据商务部中国对外贸易中心的通知,现就第110届广交会展位申报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 申报时间
2011年5月27日-6月27日(1个月)
二、申报程序
(一)品牌展位申请(限第109届品牌企业申请)
请第109届品牌企业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交会参展易捷通系统(http://exhibitor.cantonfair.org.cn/cn/)确认参展申请。逾期未申报确定的,视作放弃第110届品牌展位。
(二)一般性展位申请
有意参展且符合广交会参展资质的企业,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交会参展易捷通系统,按提示要求完成网上申请步骤。新申请参加广交会的企业应根据主营商品及广交会展区设置情况申报。
三、展区调整
原第109届广交会参展企业,若需调整展区类别的,请务必于6月27日前将展区调整报告寄省外经贸厅(对外贸易处),我厅将进行汇总并尽可能配对统筹。
四、申报材料
在线申请完毕后,请各新申请参展企业及时输出《第110届广交会出口展参展申请表》,并加盖公章后寄省外经贸厅(对外贸易处);而原参展企业不必再提交书面《申请表》。
各企业务必高度重视,在规定时间内认真填报,确保申请信息准确无误。第110届广交会的相关信息,请登录“广交会福建交易团”在线服务平台(省外经贸厅政府网站www.fiet.gov.cn“广交会”专题)查询。不明事宜,请迳与省外经贸厅(对外贸易处)联系。
联系人:牛弋、叶航欣、赵晶
联系电话:87270230 、87278562、87270171
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2楼
附:第110届广交会一般性展位等量调整表
福建省交易团
二O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