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市级创业大学培训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4-05    浏览次数:3

关于做好2016年市级创业大学培训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工信委(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财政局:    根据《中国制造2025专项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试行办法》(赣财经[2016]4号)文件规定,为做好2016年市级创业大学培训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内容   支持设区市创业大学举办一年制以上中小企业高级管理人员MBA班。   二、支持方式和额度   采取后补助方式。按上年度MBA班学员人数确定补助,补助金额不超过2000元/人,每班不超过10万元,每所市级创业大学补助金额不超过20万元。    三、申报条件   (一)由市工信委(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创办;   (二)坚持公益培训,不以赢利为目的;   (三)必须是一年制以上中小企业高级管理人员MBA班。   四、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单位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项目申请报告;   (二)项目申请表;   (三)办学主体的注册登记资料(含机构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证书);   (四)上年度创业大学教学管理情况(含招生简章、教学制度、学员名单、教学与活动情况的资料和图片、讲义、培训成效)和收支情况;   (五)上年度MBA班办班收支专项审计报告或讲师费、场地费、教材费等主要支出的原始凭证复印件;   (六)上年度MBA班学员名单;   (七)本年度创业大学培训计划、预算安排;   (八)项目单位对申报资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九)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五、申报程序   (一)项目单位按属地原则向所在设区市工信委(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由设区市、工信委(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局对申报项目的合规性、真实性审查后,确定推荐项目。   (二)推荐项目确定后,设区市工信委(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局联合行文,分别报省工信委和省财政厅。   (三)省工信委会同省财政厅组织有关专家对申请项目的情况进行评审,必要时进行实地考核,根据评审结果择优筛选确定入围项目,提出项目支持计划及资金分配方案。   六、相关要求   (一)请各设区市工信委(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财政局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和要求,积极组织项目单位申报,严格把关,负责项目合规性、真实性审核,确保申报项目质量,对弄虚作假骗取专项资金的项目申报单位,除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外,取消下一年度的申报资格。   (二)各设区市工信委(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将项目纸质资料,连同上行文1式2份,于4月15日前报省工信委中小企业处,同时发电子版到邮箱qyfz2013@126.com。   (三)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各设区市工信委(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财政局应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工作进度,确保申报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超过上报时限的项目,不予受理。   省工信委中小企业处联系人:朱鲜良   联系电话:0791-88916358   省财政厅经建二处联系人:文志萍   联系电话:0791-87287822     附件:1.市级创业大学培训项目申请表            2.市级创业大学培训项目申报材料目录       江西省工信委          江西省财政厅 2016年3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市级创业大学培训项目申请及审核意见表.xls        附件2:市级创业大学培训项目申报材料目录     1.市级创业大学培训项目申请报告;     2.市级创业大学培训项目申请表;     3.办学主体的注册登记资料;     4.上年度创业大学教学管理情况;     5.上年度MBA班办班收支专项审计报告或讲师费、场地费、教材费等主要支出的原始凭证复印件;     6.上年度MBA班学员名单;     7.本年度创业大学培训计划、预算安排;     8.项目单位对申报资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9.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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