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各部门:
为加快推进我市政府购买服务改革,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文件精神,我局依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4]107号)制定了我市实施意见(代拟稿),现需要征求市级各部门意见。为确保此项工作高效有序尽心,现将本次征求意见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请各单位于11月10日前,将反馈意见(纸质一份,有无意见均需反馈)报归口处室,各相关业务处室负责归口管理部门、单位的意见征集及汇总工作。
2、各相关业务处室于11月15日前,将反馈意见报局502室,对需研究的问题及时与综合处沟通。
联系人:陈冲,联系电话:87279713 ,传真:87272230
201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