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科技管理部门、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海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琼科〔2008〕53号,附件1)的有关规定,为做好2015年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以下简称省创新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请省创新资金的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
1.2010年1月1日以后在省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2.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和服务业务。
3.企业管理层有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
4.职工总数不超过300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占比30%以上,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比10%以上。
5.企业的实收货币资本不少于30万元,资产总额不高于5000万元,年营业收入不超过5000万元(高新技术企业可适当放宽,企业资产总额和年营业收入不超过1亿元);有良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每年用于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销售额的5%。
6.企业依法经营,照章纳税,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财务人员。
7.企业需有与申请创新资金资助数额50%以上的自有资金匹配。
(二)申请省创新资金的项目应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国家和海南省产业、技术政策,尚未形成有效产品销售,仍处于研究开发阶段的项目。
2.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方向,以及科技部发布的《2013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指南》(附件2)要求。
3.技术水平高,创新性较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在制造工艺技术改进、材料替代应用、产品性能提高、技术服务模式推广或解决行业关键技术等方面有较大创新。项目产品有较大的市场容量、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4.项目执行周期为2年。对于一类新药研究开发项目执行周期放宽至3年。
(三)支持内容和方式。
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对技术创新项目研究开发及中试阶段的相关支出给予必要补助,支持金额不超过50万元。研发支出范围包括人工费、仪器设备购置和安装费、商业软件购置费、租赁费、试制费、材料费、燃料及动力费、鉴定验收费、培训费等与技术创新项目直接相关的支出。
二、申报方式
2015年度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实行网上申报和报送纸质材料相结合的方式。
(一)在线填报
申报材料须通过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网站(http://ywgl.hnkjonline.net)在线填报。填报流程如下:
1.注册帐号。登陆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网站,点击“注册”,按照提示完成注册流程。每个单位只能注册一个“单位管理员”帐号(“单位管理员”帐号不能直接申报项目),“单位管理员”帐号可以创建本单位“项目申报人”帐号,本单位的“项目申报人”帐号由单位管理员统一管理;已注册过帐号的单位无需重复注册,可以使用原来的帐号。
2.在线填写。在线填写申请材料《海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申报书》,确认无误后在线提交至本单位管理员进行审核。
3.在线审核。本单位管理员将申报材料提交至省科技厅审核。
4.上报纸件申请材料。项目申报人登录系统,经科技厅审核通过后,下载打印正式PDF申报书并签字、盖章,与其他纸质材料一起,一式三份,报送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省科技厅行政审批办。
(二)需要提供的纸质材料:
1.海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申报书(网上打印)。
2.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章程、验资证明、完税证明、已投入资金汇总表及凭证复印件等。
3.企业上年度会计报表及有资质中介机构审计报告。
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等(限高新企业提供)。
5.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同时提供国土、环境和规划部门关于项目用地、环境影响评价和项目规划的意见)。
6.省科技厅、省财政厅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项目受理截止日期:2014年9月30日。
(四)项目受理机构:
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省科技厅行政审批办
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
电话:65203097。
(五)省创新资金项目管理单位联系人:
省科技厅高新处:朱新民 吴胜 65323068?65333525
省财政厅企业处:李川 68531765
省科技信息研究所:林梅 65339793
附件:1. 海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2. 2013年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指南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海南省财政厅
2014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