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质量安全等级评定是以量化的数据来准确反映食品生产企业的管理水平和食品质量安全风险程度,是实施企业分类监管的基础,是提高监管针对性、有效性的重要手段。根据近两年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等级评定工作的开展情况,结合国家质检总局新的要求,省局对原评定标准进行了再次修订。新修订的评定标准在原“闽质监发电〔2009〕65号”规定的“现场核查、台帐核查、产品抽查”等3个方面内容的基础上,增加了年审、违法行为查处及有关产品质量投诉举报、媒体曝光和食品安全事故等方面的要求。现将新的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等级评定标准(见附件1)印发你们,并对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等级评定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工作目标
以监督检查和强化问题整改为主要手段,督促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完善生产条件,提升管理水平,建立并实施生产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和可追溯制度。到2011年底,各级质监局辖区内的食品生产企业的A级企业数和B级以上企业数分别不低于获证食品生产企业总数的20%和95%,C级企业数低于5%,消灭D级企业。
二、工作措施
(一)全面梳理,明确重点
各级质监局要以2010年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等级评定结果及监督抽查、执法打假等食品安全监管信息为基础,对辖区内的企业进行梳理分类。2010年质量安全等级被评定为C级和D级的企业、2010年以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有不合格记录的企业、2010年以来因食品安全问题被立案查处或被投诉举报且经查实的企业以及近两年曾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企业均应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二)坚持标准,严格核查
对企业质量安全等级的核查验收必须坚持标准,严格核查,不得走过场、敷衍了事,并按规定时限完成。非重点监管对象的核查验收工作应于7月31日前完成。对重点监管对象,各级质监局要依照《食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核查表》(附件2,以下简称《核查表》),逐项核查食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存在问题的应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一个月内整改到位,并提交整改验证资料和复查验收申请;问题严重的,要依法责令企业停产整顿。企业整改到位并提出复查验收申请后,县级质监局要组织人员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验收。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查处,责令企业停产整顿;性质严重的,要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重点监管对象的核查验收工作应于9月30日前完成。
(三)汇总数据,评定等级
11月底前,各县级质监局应收集辖区内各食品生产企业本年度现场核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年审、违法行为查处及有关产品质量投诉举报、媒体曝光和食品安全事故情况,按附件1要求计算出7项评定内容的单项扣分值和7项累计扣分值,并评定其质量安全等级,其中,累计扣分≤5分的,为A级;≤8分的,为B级;﹤12分的,为C级;≥12分的,为D级。对生产许可证发证时间为9月30日之后新设立的食品生产企业(含迁址),其质量安全等级评定以生产许可现场核查结果为准:基本符合项≤2项的,A级;≤6项的,B级;≤8项的,C级。
各县级局应于12月10日前将辖区食品生产企业定级结果报设区市局备案,对拟评定为A级的企业,各县级局原则上还应事先征求设区市局和同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食品协会的意见。各设区市局应于12月15日前,将本地区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等级评定结果统计表(附件3)报省局食品处。
三、其他要求
(一)5月1日起,各地对食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监督检查,使用统一的《核查表》,检查人员可根据检查的具体要求,选择《核查表》所列全部项目的全面检查方式或针对重点项目、薄弱环节的选择性检查方式,但每家食品生产企业每年至少应进行一次全项目检查,确保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等级评定结果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为提高工作效率,评定企业质量安全等级的全项目检查应按要求评定分值,非评定企业质量安全等级的检查可只记录检查情况,不评定分值。检查情况要如实记录。
(二)为便于操作,省局将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119号公告,以下简称“119号公告”)中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自查表”进行了细化。5月15日起,各地食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自查记录统一使用细化后的表格(见附件4,以下简称《自查表》)。
(三)5月15日前,各级质监局要组织辖区食品生产企业认真学习《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第79号令)、“119号公告”、《自查表》,明确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有关具体要求,督促企业对照《自查表》及有关规定对自身落实主体责任的情况进行认真自查,并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四)各县级质监局要及时将《核查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报告、年审、违法行为查处、投诉举报调查处理、等级评定等有关监督检查资料归档备查。
附件:1.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等级评定表
2.食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核查表
3.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等级评定结果统计表
4.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自查表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一日
附件下载:
附件1: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等级评定表.doc
附件2:监督检查食品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核查表.xls
附件3: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等级评定结果统计表.doc
附件4:食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自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