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农产品加工业主管部门: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2014年中央1号文件关于“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的规定精神,根据全国农产品加工业工作会议部署要求,扶持农产品加工合作社做大做强,农业部决定从2014—2016年在全国开展农产品加工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活动。现将《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农产品加工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活动的通知》(农办加〔2014〕2号)文件转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各市县按文件要求上报2家符合条件的农产品加工合作社,并将申报材料于8月15日前报农业厅产业规划处,农业厅将从各市县上报的农产品加工合作社中择优10家报送农业部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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