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邀请参加中美“互联网+商务”创新发展高峰论坛的函

发布日期:2016-04-14    浏览次数:1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商务主管部门,有关重点企业:

  近年来,我省同其他兄弟省市与美国纽约州等地建立了贸易投资合作联合工作机制,深入推进中美省州商务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为进一步推动重大贸易、投资、技术项目的交流与合作,促进互联网 经济发展,加快健全中美互联网 商务协同创新发展机制,由商务部指导,商务部外贸发展局与上海市商务委定于4月21日14:00-18:30在中国金融信息中心3楼上海厅(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金融城东园路18号)举办中美“互联网 商务”创新发展高峰论坛。届时,国内十余个省市代表团;相关驻华使领馆、国际机构、驻沪商协会代表;华为、阿里巴巴、微软、谷歌、百度、苏宁、万达电商、1号店、顺丰、携程等大型互联网和国际知名品牌企业负责人等将莅会探讨全球互联网技术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

  为充分发挥中美省州贸易投资合作平台及机制的桥梁作用,深化我省与大型互联网和国际知名品牌企业的交流与合作,我省拟组成以我厅分管厅领导为团长的江西省代表团统一参会交流。现邀请市、县商务主管部门分管电子商务、招商引资、对外贸易的领导,以及辖内电子商务龙头企业、互联网 商务领域重点企业负责人随团参会。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自愿报名参会,自行负责行程、食宿等安排;各参会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与要求,积极开展深入交流与合作对接活动。

  请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于4月15日上午12:00前将辖内拟参会人员名单统一汇总以电子版形式反馈至省商务厅(现代服务业处、外事外联处)。

  专此函达。

  联系电话:0791-86246517、86246224

  电子邮箱:swtxxc@jxdoftec.gov.cn

  

  附件:1.参会回执表

      2.第四届中国(上海)国际技术进出口交易会主题论坛--中美“互联网 商务”创新发展高峰论坛方案(拟)

江西省商务厅

2016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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