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和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百名高层次人才培养人选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6-18    浏览次数:1

各市(县)科技管理(知识产权)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和百千万知识人才工程百名高层次人才培养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人字[2014]221)通知要求,我省拟组织知识产权领军人才和百千万知识人才工程百名高层次人才培养人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我省推荐人选名额不超12名,其中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与执法人才、企业知识产权人才、知识产权服务业人才、高等学校及科研机构人才等4个类别,每类不超3名;依次从本省区域内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企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高等学校及科研机构等的学术及专业带头人、业务骨干等优秀知识产权人才中选拔产生。

  二、推荐程序。推荐人选通过组织推荐、个人自荐等方式产生。

  1.组织推荐。各单位推荐每类人选原则上不超过3名,其中至少1名年龄在45岁以下。

  2.个人自荐。个人可根据评选条件进行自荐。

  领军人才和百名高层次人才培养人选由单位和个人申报,省知识产权局组织实施筛选、审查并提出推荐意见报国家知识产权局人事司。

  三、材料报送。请各推荐单位或个人严格按照国知办函人字﹝2014﹞221号文件要求,认真填写参评人员汇总排序表(个人自荐除外)、推荐表的纸件(加盖单位公章)和电子文档各1份,于2014年7月14日上午下班前以传真和邮件方式报送海南省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处,以便统一上报。

  特此通知。
  附件:1.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和百千万知识人才工程百名高层次人才培养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2. 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和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百名高层次人才培养人选参评人员汇总排序表
           3. 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和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百名高层次人才培养人选推荐表


  海南省知识产权局
  201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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