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省委党校干部教育培训费和住宿收费标准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2-12-24    浏览次数:1

省委党校:

  你校《关于调整干部教育培训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的请示》(青党校报字[2012]1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培训班收费标准

  各类党政干部教育培训班根据培训期限按以下两种收费标准收取:

  (一)党政干部教育培训班(一个月内)培训费每人500元;

  (二)党政干部教育培训班(一个月以上)培训费每人每月400元。

  二、住宿收费标准及其他事项仍按原省计委、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省党校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青计收费[2003]1174号)执行。

  三、你校应严格按照上述规定收费,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加收其他任何费用,并自觉接受价格、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请及时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并实行公示。

  五、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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