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苏区振兴重大研究课题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1-06-13    浏览次数:4

  中央苏区是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在以瑞金为中心的赣南、闽西和粤北建立的中央革命根据地。促进中央苏区振兴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中东部互动、加速欠发达地区崛起、实现区域协调发展的重大举措。为科学编制中央苏区振兴规划,经江西省发展改革委、福建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协商一致,特设立10大研究课题,面向国内外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课题

  1、中央苏区范围、历史贡献及发展现状研究

  2、中央苏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研究

  3、中央苏区在全国区域协调发展格局中的定位研究

  4、中央苏区总体发展空间布局研究

  5、中央苏区产业发展与承接产业转移研究

  6、中央苏区生态环境保护与特色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研究

  7、中央苏区与沿海发达地区等周边地区联动发展研究

  8、中央苏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扶贫开发与新农村建设研究

  9、中央苏区推进改革开放和区域合作体制机制创新研究

  10、中央苏区振兴需要国家支持的政策研究

  二、投标条件

  课题研究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理论与实际紧密结合,做到宏观性与微观性的统一,前瞻性与现实性的统一,理论性与可操作性的统一。

  1、投标机构必须是省级以上或211工程院校之社会科学类、经济类、区域经济类的研究机构。

  2、课题组负责人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具有从事社科、经济、区域经济研究工作经历并拥有一定的应用研究成果。

  3、每个课题组只可申报一项课题。

  4、本次招标不受理自选课题的投标。

  三、课题申报和时间要求

  1、课题申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受理。

  2、投标方按规定以计算机填写标书,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于6月28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20份和电子文档一份报送江西省发展改革委。

  3、本次招标将专设课题评审委员会,由专家学者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4、招标单位在接收申报材料后,按照规定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后提交课题评审委员会。

  5、课题评审委员会按照公平、公正、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择优立项。由江西省发展改革委、福建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分别与中标方签订协议。

  6、中标课题组名单将在江西省发展改革委、福建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网站正式公布。

  7、中标课题组于7月中旬完成调研工作,招标单位将于8月中旬调度研究进度,交流中间成果。

  8、中标课题组于9月30日前完成课题研究,提交正式研究报告。各课题研究报告均须经课题评审委员会鉴定结项。

  9、未尽事宜请与招标方联系。

  四、课题经费

  每项中标课题资助经费15万元,各省发展改革委与中标单位签约之日起,30天内支付40%经费,课题评审通过后再支付60%。

  五、联系机构和联系方式

  1、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地区处

  联系人:康健林  0791-6221944、6222143(传真)

  13870094057 jxdpckang@qq.com

  2、福建省发展改革委区域经济与资源环境处

  联系人:陈金富    0591-87063101、87063190(传真)

  13514075919 quyuchu@163.com

  3、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区域经济处

  联系人:杨 怡    020-83138661(兼传真)

  fgw_qyjjc@gd.gov.cn

  附件:课题投标申请书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

  福建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二○一一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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