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苏区是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在以瑞金为中心的赣南、闽西和粤北建立的中央革命根据地。促进中央苏区振兴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中东部互动、加速欠发达地区崛起、实现区域协调发展的重大举措。为科学编制中央苏区振兴规划,经江西省发展改革委、福建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协商一致,特设立10大研究课题,面向国内外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课题
1、中央苏区范围、历史贡献及发展现状研究
2、中央苏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研究
3、中央苏区在全国区域协调发展格局中的定位研究
4、中央苏区总体发展空间布局研究
5、中央苏区产业发展与承接产业转移研究
6、中央苏区生态环境保护与特色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研究
7、中央苏区与沿海发达地区等周边地区联动发展研究
8、中央苏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扶贫开发与新农村建设研究
9、中央苏区推进改革开放和区域合作体制机制创新研究
10、中央苏区振兴需要国家支持的政策研究
二、投标条件
课题研究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理论与实际紧密结合,做到宏观性与微观性的统一,前瞻性与现实性的统一,理论性与可操作性的统一。
1、投标机构必须是省级以上或211工程院校之社会科学类、经济类、区域经济类的研究机构。
2、课题组负责人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具有从事社科、经济、区域经济研究工作经历并拥有一定的应用研究成果。
3、每个课题组只可申报一项课题。
4、本次招标不受理自选课题的投标。
三、课题申报和时间要求
1、课题申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受理。
2、投标方按规定以计算机填写标书,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于6月28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20份和电子文档一份报送江西省发展改革委。
3、本次招标将专设课题评审委员会,由专家学者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4、招标单位在接收申报材料后,按照规定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后提交课题评审委员会。
5、课题评审委员会按照公平、公正、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择优立项。由江西省发展改革委、福建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分别与中标方签订协议。
6、中标课题组名单将在江西省发展改革委、福建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网站正式公布。
7、中标课题组于7月中旬完成调研工作,招标单位将于8月中旬调度研究进度,交流中间成果。
8、中标课题组于9月30日前完成课题研究,提交正式研究报告。各课题研究报告均须经课题评审委员会鉴定结项。
9、未尽事宜请与招标方联系。
四、课题经费
每项中标课题资助经费15万元,各省发展改革委与中标单位签约之日起,30天内支付40%经费,课题评审通过后再支付60%。
五、联系机构和联系方式
1、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地区处
联系人:康健林 0791-6221944、6222143(传真)
13870094057 jxdpckang@qq.com
2、福建省发展改革委区域经济与资源环境处
联系人:陈金富 0591-87063101、87063190(传真)
13514075919 quyuchu@163.com
3、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区域经济处
联系人:杨 怡 020-83138661(兼传真)
fgw_qyjjc@gd.gov.cn
附件:课题投标申请书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
福建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二○一一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