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市县农业主管部门、各项目实施单位:
按照省农业厅2014年部门预算安排,经研究,现将我厅2014年省级财政部门预算“菜篮子”产品生产水果项目资金拨付你们。为加快项目实施及支出进度,确保资金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我厅项目和财务管理有关要求,2014年省级财政部门预算“菜篮子”产品生产水果项目资金拨付方式具体如下:(1)由我厅直属单位和省级科研单位组织实施的项目,原则上将项目资金一次性全额拨付给相关主管单位;(2)由企业、合作社等单位组织实施的项目,一次性全额拨付给各市县农业主管部门,由市县农业主管部门监管使用。项目实施完成后,由市县农业主管部门组织验收和拨付资金。
二、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和程序,规范项目资金管理,项目实施单位要实行专项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挪用挤占项目资金。
三、请各项目实施单位根据下达的项目资金,抓紧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并报市县农业主管部门和省农业厅。
四、各单位务必在12月底完成项目实施。项目完工后,及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报市县农业主管部门和省农业厅。
五、厅南亚办、各市县农业主管部门要加强项目监督管理和指导,重视事中跟踪和事后问效。严格按有关规定做好项目监督检查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做好项目绩效分析工作,为下一年度科学规划设计项目和编制部门预算提供依据。各项目实施单位须积极配合协助我厅做好项目指导、监督等工作。
联系人:省农业厅南亚办翟丽虹,电话:65337679;
省农业厅计财处陈以彬,电话:65332709。
附件:省农业厅2014年省级财政部门预算“菜篮子”产品
生产水果项目资金拨付表
海南省农业厅
201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