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产业振兴技术改造和中小企业技术改造专项项目组织申报前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2-24    浏览次数:2

各州(市、地)发展改革委、经委,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海东工业园区: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信息化部工作安排,2013年将继续加大对工业自主创新和技术改造支持。为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推动我省重点产业振兴,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请你们抓紧做好2013年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中小企业技术改造专项项目组织申报的相关前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条件

1、符合国家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中央投资支持方向。中小企业项目支持范围可以适当扩大到工业其他行业和地方特色产业、传统手工业等。2013年国家支持方向基本没有大的变化,初步梳理时可按照2012年支持方向确定项目。

2、项目在建或2013年上半年确保开工,并能形成必要的投资强度。

3、企业银行信誉良好,项目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已落实(企业自筹资金要出具存款证明,贷款要出具省级及省级以上银行的贷款承诺函或固定资产投资贷款合同),项目备案或核准、环评批复、规划选址、土地预审等手续齐全、合法。

二、属于以下情况之一不可申报

1、项目不符合投资支持方向或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项目前期条件不具备,企业实力不足。

3、项目已建成投产或即将建成投产。

4、以前曾获得国家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尚未验收的企业。

三、相关要求

1、各地区、各园区抓紧对区域内的在建、拟建工业项目进行梳理,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整理成册。并按照申报条件,对项目的真实性和相关要件进行审核,按要求认真填写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项目管理系统,导出tub文件。务于nth="8" day="17"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 w:st="on">8月17日前,报省发展改革委、省经委。

2、对符合国家投向,但部分手续不全的项目,各地区、各园区要抓紧时间,帮助业主完善相关手续。

省发改委联系人:产业协调处  潘唐皓   刘永春

联系电话:0971-6303619(带传真)

邮    箱:qhfgwcyc@163.com

省经委联系人:工业投资管理处  范红海   王菁华

联系电话:0971-6133885,6138701

邮    箱:qhsjwtz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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