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做好《中国区域经济发展年鉴》(2012卷)组稿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2-24    浏览次数:1

各州(市、地)发展改革委: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继续做好<中国区域经济发展年鉴>(2012卷)组稿工作的通知》(发改办地区[2012]1840号)要求,现将我省《中国区域经济发展年鉴》(2012卷)编辑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我省《中国区域经济发展年鉴》(2012卷)编辑工作自2012年7月开始启动,各地要严格按照国家《中国区域经济发展年鉴》(2012卷)编纂方案(附后)要求编写。

  二、年鉴组稿工作政策性强、工作时间紧、质量要求高,请各地区继续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周密布置,严格把关,及时按编撰方案组稿,上报时附特约编辑、编写人员名单。

  三、各地编写[经济与社会发展]条目以当年发布的统计公报为准,其他条目编写以各行业年终上报政府的工作总结为准。规定自设条目西宁市设定[园区经济发展]、海西州设定[循环经济发展]、玉树州设定[玉树灾后重建],其他各地按照国家要求自定编写条目。

  四、年鉴组稿截止时间为2012年8月20号。

  五、年鉴稿件电子版发至diquchu@126.com。

  联系人:杨雅莉

  联系电话:0971—6305750

  附件:《中国区域经济发展年鉴》(2012卷)编纂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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