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河北省名牌产品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5-03    浏览次数:1

 

关于2012年河北省名牌产品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质量与名牌战略领导机构,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贯彻落实省第八次党代会提出的“坚持质量兴省,推进名牌战略,培育一批有影响的知名品牌”要求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实施质量兴省战略的意见》(冀政〔2010〕57号),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高附加值的省名牌产品,促进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依据《河北省名牌产品管理暂行办法》和《河北省名牌产品评价指南》地方标准,围绕“一产抓特色,二产抓提升,三产抓拓展”的经济发展战略,确定了2012年河北省名牌产品评价目录,现将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河北省名牌产品的企业必须符合《河北省名牌产品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二)凡列入《2012年河北省名牌产品评价目录》(附件1)并符合相关类别申报条件的产品,生产企业可在规定时间内自愿到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申报。申报产品不属于2012年河北省名牌产品评价目录范围,或数据指标达不到申报条件的,不参加申报。

  (三)申报企业必须具备经营主体资格,取得工商法人营业执照3年以上(含3年)。申报产品的商标,须在中国内地及港、澳地区正式注册。

  (四)申报产品凡已列入实施行政许可管理的产品,申报企业须取得相应的生产(制造)许可证。

  (五)近三年来(2009、2010、2011年及2012年申报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申报:

  1、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生产以及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工艺生产的产品;

  2、申报产品被省级以上质量监督抽检不合格的;

  3、出口商品检验不合格的;

  4、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或者有重大质量投诉经查证属实的,发生环境污染事件或排放不达标的;

  5、连续2年以上或2011年经营性亏损的;

  6、企业存在违反国家有关产品质量法律法规行为的。

  二、申报内容

  (一)申报企业务必认真阅读《河北省名牌产品申报表》及填表说明(见附件2),签署质量承诺书,如实填写每张表格和每个栏目,不得空项(空项须注明原因)。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和附件须如实提供齐全,申报材料要装订成册。

  (二)申报数据要真实可查,近三年内有关数据或情况由县级以上统计、税务部门出具证明(按附件3至5格式);申报产品有出口的,相关数据由当地海关出具证明,近三年内(2009、2010、2011及2012年申报前)出口检验情况由市级以上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提供证明。在评价过程中发现产品不具备申报条件或者申报数据严重失实的,取消该产品的参评资格。

  (三)企业须提交申报产品2012年或2011年省级以上产品质量监督抽检报告。对因申报产品无近两年省级以上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报告的,由当地市级质量监管部门负责按相关标准进行抽样、封样,可由申报企业送具有法定资质的检验机构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四)申报表可以从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http://www. hebzjj.gov.cn)或河北名牌网(http://www.hebeimp.com)上直接下载。

  (五)申报企业须提供有关材料的电子文本(见附件7)。

  三、满意度调查

  为统一组织顾客满意度调查,申报河北省名牌产品的工业消费类产品(名单见附件6说明)企业须将申报产品2011年销售额最高的前20名国内客户名单以及前5名省内县级以上城市,填入《销售情况和区域登记表》(见附件6)并报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各市局汇总后于5月30日前以原件与电子版形式报省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管理处)。

  四、现场检查

  为加强对申报企业质量管理能力把关,各设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要按照《申报河北省名牌产品质量管理现场检查表》(附件8)的要求,组织对申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评分,并提出检查结论和推荐意见。

  五、有关要求

  (一)各市、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要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认真审查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符合要求。

  (二)各设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要组织本市有关部门、行业组织以及社会团体提出综合性推荐意见,填入申报表表4。

  (三)请各设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将当地所有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一份)、电子光盘及“申报河北省名牌产品汇总表”(附件9),于5月30前统一报送省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管理处)。

  (四)各市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好企业申报,确保省名牌产品的评价工作顺利有效地实施。

  (五)省名牌产品的申报评价坚持企业自愿申请、不向企业收费、不增加企业负担的原则。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要明确告知企业,并严格自律。

  联 系 人: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管理处  刘晓炜

  联系电话:0311—67568065

  传    真:0311—67568063

  电子邮箱:zhiliang2000@163.com

  附件:1.2012年河北省名牌产品评价目录

  附件  2.河北省名牌产品申报表

  3.申报河北省名牌产品销售统计证明

  4.申报河北省名牌产品实缴国税证明

  5.申报河北省名牌产品实缴地税证明

  附件  6.申报消费类产品2011年销售情况登记表

  附件  7.企业提供电子文本要求

  8.申报河北省名牌产品质量管理现场检查表

  附件  9.申报河北省名牌产品汇总表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1:附件00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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