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工作质量分类监管考核评价结果的通告

发布日期:2012-12-26    浏览次数:1

  青质监督【2012】153号

各州(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纤维检验局、相关产品质检机构:

  为加强对承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工作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监管,提高检验机构工作质量,按照国家质检总局2012年第26号《关于公布<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工作质量分类监管办法>的公告》,省质监局组织开展了检验机构分类考核评价。现将2012年度考核评价结果予以通告。

  一、Ⅰ类产品质量检验机构:

  青海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二、Ⅱ类产品质量检验机构:

  1、青海省纤维检验局

  2、青海省石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3、青海省煤炭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4、青海省农牧机械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5、青海省眼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6、青海省条码质量监督检验站

  7、青海省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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