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市级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知识产权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府发〔2003〕48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经委等三部门制订的关于上海市专利新产品认定实施办法的通知》(沪府办发〔2004〕50号)的要求,经审核,认定“660MW 等级超超临界锅炉”等45个产品为上海市专利新产品。现发布《2012年度上海市专利新产品认定目录》。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 海 市 财 政 局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市级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知识产权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府发〔2003〕48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经委等三部门制订的关于上海市专利新产品认定实施办法的通知》(沪府办发〔2004〕50号)的要求,经审核,认定“660MW 等级超超临界锅炉”等45个产品为上海市专利新产品。现发布《2012年度上海市专利新产品认定目录》。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 海 市 财 政 局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