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海省BT项目投资推介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2-24    浏览次数:1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各园区管委会、省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第204次常务会议精神,切实放宽民间投资市场准入,鼓励和引导大型民营企业通过BT等方式参与我省重大项目建设,根据省政府安排,现提出进一步做好BT项目投资推介工作安排意见(见附表)。请各地区、各单位结合实际,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一、明确主题,抓紧做好项目推介工作

  投资项目推介工作,要坚持以“贯彻国务院第204次常务会议精神,落实42项‘新36条’实施细则,切实放宽民间投资市场准入,共搭合作平台、加快青海发展”为主题,通过BT等方式,创新融资模式,引入战略合作,鼓励支持民间资本发展,着力推进全省重大项目建设。一是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投资推介工作安排意见确定的职责分工和时限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坚持把与企业对接、落实项目和强化签约作为推介工作的首要任务,抓紧抓好,8月20日前,务必确定合作企业,落实好推介项目;8月25日前,全面完成推介项目签约对接工作,明确签约项目,并与相关企业达成签约意向,争取9月份召开全省投资推介会议,实现签约。二是要紧紧围绕国家相关部委出台的42项“新36条”实施细则,积极主动为省内外民营企业创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环境,进一步激发社会活力,提升资源配置效率。

  二、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加强领导、统一组织、分工负责、密切协作、强化协调、务求落实”的要求,把确定推介项目、落实合作企业、提高签约率摆在推介工作的首要位置,抓紧做好相关对接和洽谈工作。同时,要结合全省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以市场化方式引进大型投资主体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的方案,提高方案可操作性。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推介会对提高我省的对外开放程度、加强区域合作、促进民间资本健康有序发展、推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各成员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作为本单位推介会组织工作的责任人,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安排专职人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积极主动落实好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请各地区、各单位8月13日前将负责领导、牵头单位(部门)及联络人员名单分报省发展改革委和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

  (二)明确责任,抓好落实。一是各单位要根据确定的工作职责分工和工作时限要求,认真梳理好每一项工作内容,把握好每一个工作环节。要对各自牵头的工作任务抓紧进行细化、分解,提出明确目标、任务、时限、责任分工等具体工作方案,层层分解、落实到人,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并于8月15日前将各自的具体工作方案报省发展改革委和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二是各地区要重点做好与企业的对接工作,强化项目落实,加快推进推介洽谈,提前做好各项对接落实工作,确保推介会成功召开,确保实现签约;三是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会同相关地区,要进一步完善《以市场化方式引进大型投资主体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的方案》,细化、量化相关内容,切实提高方案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四是请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对《青海省BT项目投资推介册》、《以市场化方式引进大型投资主体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的方案》进行认真研究,抓紧提出相关意见,于8月15日前将书面意见分报省发展改革委和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

  (三)加强沟通,形成合力。各单位要切实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及时互通信息,形成合力。抓紧就推介项目和《以市场化方式引进大型投资主体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的方案》进行对接。各地区及各园区要会同相关部门,积极主动,加强与相关企业的衔接沟通,提前做好项目推介各项前期工作,落实好推介项目和合作企业。并将与企业的对接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时向筹备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通报。

  附件:青海省BT项目投资推介工作安排意见表

  青海省BT项目投资推介会

  筹备工作领导小组(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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