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企业参加第六届中国(贵州)国际酒类博览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8-22    浏览次数:1

  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

  由国家商务部和贵州省政府共同主办的第六届中国(贵州)国际酒类博览会(以下简称“酒博会”)将于2016年9月9日—12日在贵州省贵阳市举办。为发掘和弘扬赣酒文化,加强与全国酒业的交流与合作,进一步提升江西酒类品牌,推动江西酒业发展,我厅拟组团参会参展。为做好酒博会参会参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省商务厅市场运行处负责第六届酒博会组团参会参展的组织实施工作,省酒类流通协会具体承办酒博会相关事宜。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参展企业的组织参展工作。

  二、参展对象

  请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本着自愿原则精心组织辖区内规模较大、实力较强的重点酒类生产经营企业参展参会;同时,要对参展参会企业资质进行审查,防止出现虚假促销、价格欺诈、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等问题的发生。

  三、大会时间和地点

  (一)举办时间:2016年9月9日—12日

  (二)举办地点:贵阳国际会议展览中心

  (三)布展时间:2016年9月7日—8日

  (四)撤展时间:2016年9月12日

  四、主要活动

  世界名酒展示、重要合作项目洽谈、酒业峰会、经销商大会、酒企推介等。

  五、展览展示

  江西酒类企业展览展示在贵阳国际展览中心4号馆4B-12展位,展位外观由省商务厅统一设计布展,展位费、特装费由省商务厅统一支付。企业展位免费提供(企业宣传资料、展品请自带),酒类展品的发货、运输、接货和展示展销由各参展企业自行负责。

  六、工作安排

  (一)请组织酒类企业参展的相关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于8月19日之前将联络员、参展企业名单(详见附件)和参展企业的代表性宣传图片报省商务厅。

  (二)参展企业需将参会展品于9月7日前运达指定展馆。参展企业人员交通费、食宿费和展品运输费由企业自理。

  (三)参展参会的人员和企业的有关证照,由省商务厅向大会组委会领取,于9月8日统一发放至参会联络员和参展企业。

  联系人:省商务厅市场运行处 郎进良

  电话:0791-86246686,13970065904

  传真:0791-86246684

  E-MAIL:545596911@qq.com

  江西省商务厅

  2016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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