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省商务厅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1-16    浏览次数:2

各州、地、市商务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通过规范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利,防范资金风险,加强我省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决定成立省商务厅单用途预付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职责:

  1、负责全省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的领导工作;

  2、制定专项应急预案,积极预防、妥善处理本行政区域内涉及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的重大突发性事件,并及时上报商务部;

  3、对发卡企业和售卡企业的单用途卡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状况等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现场及非现场检查;

  4、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发卡企业的监督管理;

  5、通过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平台接受有关的举报和投诉。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开  哇  副厅长

  成  员:李文利  市场秩序处处长

  周勇峰  进出口公平贸易处处长

  岳才春  贸易与市场建设处处长

  张宁芳  市场运行调节处处长

  祁霄云  流通业发展处处长

  李雅林  对外贸易处处长

  马少平  外国投资管理处处长

  陈永章  对外经济合作处处长

  李国明  省纪委驻厅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处处长

  三、工作机构及有关要求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商务厅市场秩序处,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场秩序处处长李文利兼任。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对于规范商业预付卡市场、严肃财经纪律、防范信用风险、促进反腐倡廉的重要意义和商务主管部门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中肩负的重要责任,尽快在各州、地、市、县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行业管理职责,强化商务行政执法,不断提升全省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水平。
 
   附: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12年第9号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2、商务部市场秩序司负责人解读《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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