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知发〔2013〕5号
各市(州)知识产权局: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2013年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推进计划>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12〕113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专利战略的通知》(川办函〔2011〕293号)要求,我局制定了《〈2013年四川省专利战略推进计划〉实施方案》,现予印发。
各市(州)知识产权局要根据《〈2013年四川省专利战略推进计划〉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并实施具体的工作计划,确保各项工作任务,依进度安排抓好落实。
联系人:四川省知识产权局规划发展处 李杰、袁泉
电 话:028-85541718、85512430
邮 箱:287691415@qq.com <mailto:287691415@qq.com>
四川省知识产权局
2013年1月24日
《2013年四川省专利战略推进计划》
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2013年四川省专利战略推进计划》(以下简称“《推进计划》”),制定以下组织实施方案:
一、成立组织机构
(一)四川省专利战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四川省专利战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计划的制定、实施、宣传和督导。
组 长:黄峰
副组长:王道伟、杨早林、王明冬、李敏、肖军
成 员:靳赟、高晓宇、唐琳、范林海、梁云春、孙彦普、周丽萍、唐湘潍、李杰
领导小组日常协调工作由规划发展处负责,责任人:杨早林、李杰;督促检查工作由机关党委(人事处)负责,责任人:王明冬、靳赟。
(二)四川省专利战略推进专项工作组
成立专项工作组,由局领导牵头,相关处(室)人员组成。负责制定并实施所承担的专项任务的年度工作方案。
二、总体进度安排
(一)成立机构,建立机制
2012年11月,成立专利战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2013年四川省专利战略推进计划》。
2012年12月,组建各专项工作组,围绕所承担的专项任务,制定专项计划工作方案,明确措施、进度安排、经费保障、可预期的效果等。
2012年12月底,研究细化2013年四川省专利战略推进计划,形成《2013年四川省专利战略推进计划》实施方案,报国家知识产权局。
2013年1-10月底,全面推进《2013年四川省专利战略推进计划》的实施。
(二)加强督查,确保落实
建立专项计划执行情况每季度专项工作组自检报告制度。
2013年5月、9月,领导小组对专利战略推进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2013年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进行《推进计划》实施工作总结。
2013年11月,上报和通报2013年度《推进计划》实施情况,启动2014年专利战略推进计划的编制工作。
三、专项任务分解
(一)专利数量和质量提升专项
组 长:黄峰
副组长:王道伟、杨早林、王明冬、肖军
联系人:高晓宇、孙彦普、靳赟、周丽萍、李杰
以下四项工作中,第一项工作由管理处、办公室负责,相关处室配合;第二项工作由规划处、办公室负责,管理处配合;第三项工作由管理处、规划处负责,相关处室配合;第四项工作由代办处负责,管理处配合。
第一,进一步规范专利资助工作
1.目标任务
围绕我省“7 3”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获取一批自主知识产权,提高专利数量,优化专利结构。
2.主要内容
进一步完善我省专利申请资助办法,加强对发明专利、职务发明专利和国外专利申请的资助,优化资助工作程序,提高我省专利资助资金的使用效率。推动重点骨干企业加强相关领域专利布局,形成一批具有规模化应用前景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专利权。
3.进度安排
2-3月,对全省专利申请资助和奖励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掌握全省专利申请资助和奖励的总体情况;明确提高资助工作效率、优化资助工作程序、提升资助比例的措施;明确专利资助资金重点支持的企业和产业。(管理处、规划处、办公室)
2-4月, 制定在市州设立省级专利资助资金代办点的办法;完成专利资助申报管理系统的开发。(管理处、办公室、规划处)
3-9月,按照省级专利申请资助政策展开专利申请资助受理、审查、审批和资助资金发放工作,并实时对资助政策的效果进行跟踪。(管理处、规划处、人事处、办公室)
4.市(州)局的参与
参与市(州):各市(州)知识产权局
参与方式:各市(州)知识产权局根据国家局和省局的有关要求,完善本地的专利资助政策。
第二,开展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考核评价
1.目标任务
全省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增长20%以上。
2.主要内容
认真落实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关于对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实施考核评价的要求,将发明专利指标纳入我省对各市(州)知识产权工作的年度目标任务考核,纳入省委、省政府对各市(州)贯彻执行《关于加强自主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意见》的督查指标,促进我省发明专利拥有量的提高。
3.进度安排
1-3月,把发明专利指标纳入我省对各市(州)知识产权工作的年度目标,下达到各市(州)知识产权局。(规划处、办公室、管理处)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开展相关工作。(规划处、办公室、管理处)
4.市(州)局的参与
参与市(州):各市(州)知识产权局
参与方式:各市(州)知识产权局积极推动将发明专利考核评价指标纳入当地政府年度考核指标体系。
第三,推动企业向国外申请专利
1.目标任务
继续保持我省PCT和国外专利申请快速增长,服务我省企业“走出去”开拓海外市场。
2.主要内容
指导重点行业企业充分利用专利检索结果,为企业对外申请专利提供有关支持服务。做好我省PCT专利申请的资助工作。承办好全国PPH实务培训班。
3.进度安排
4-5月,按照国知局的要求,启动我省企业向国外申请专利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受理申报材料。(管理处、规划处、办公室)
6-8月,会同省财政厅完成我省企业向国外申请专利专项资金资助项目评审和资助资金发放工作。(管理处、规划处、办公室、人事处)
4.市(州)局的参与
参与市(州):各市(州)知识产权局
参与方式:各市(州)知识产权局结合实际,积极推动企业向国外申请专利。
第四,加强专利申请受理服务和对非正常专利申请的监控
1.目标任务
加强专利申请受理服务,促进我省自主创新成果及时获得专利保护。建立非正常专利申请监控和处理的长效运行机制。
2.主要内容
拟制我省的《专利申请优先审查受理办法》,完善专利申请绿色通道,完善我省非正常专利申请的管理办法,建立非正常专利申请人诚信档案制度。上下联动及时处理非正常专利申请。
3.进度安排
适时,结合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下发的《专利申请优先审查管理办法》,拟制我省的《专利申请优先审查受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代办处)
5月、11月,分别通报一次非正常专利申请监控工作情况。(代办处、管理处、人事处)
6月、12月,汇总分析各市(州)知识产权局处理非正常专利的结果和意见,提出防范非正常专利申请产生的建议。(代办处、管理处、人事处)
11-12月,开展专利申请受理服务质量月活动。(代办处)
4.市(州)局的参与
参与市(州):各市(州)知识产权局
参与方式:各市(州)知识产权局配合省局执行《专利申请优先审查管理办法》,根据省局非正常专利申请监控工作情况通报,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和意见反馈省局。
(二)专利运用和产业化促进专项
组 长:黄峰
副组长:杨早林、王道伟、王明冬、肖军
联系人:李杰、唐湘潍、唐琳、靳赟、范林海、梁云春、高晓宇、周丽萍
以下四项工作中,第五项工作由规划处负责,各处室配合;第六项和第八项工作由实施处负责,规划处配合;第七项工作由协调处负责,规划处、管理处、办公室配合。
第五,加大专利实施与产业化扶持力度
1.目标任务
围绕我省“7 3”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扶持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大力推动专利实施与产业化。
2.主要内容
认真贯彻落实我省专利实施与促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积极争取扩大各级专利实施与促进专项资金规模,完善程序,突出重点,加强对重大产品专利技术项目实施转化的支持。进一步加强“国家专利技术(四川)展示交易中心”和网络平台建设,开展专利项目供需对接活动,组织好西博会、专利周等参展办展活动,促进专利技术实施转化和产业化。
3.进度安排
1-3月,研究制定加强专项资金实施类、促进类项目管理的程序和办法,进一步明确专项资金支持的重点和绩效目标。部署上年度项目验收工作。(规划处、各处室)
3-5月,制定四川省专利展示交易中心平台总体方案。(实施处、管理处、规划处)
3-6月,组织开展2013年第二批省专利实施与促进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推荐、汇总初评、专家评审,完成本年度项目资金的下达工作。(规划处、各处室)
5-10月,完成四川省展示交易中心平台软件系统升级开发、硬件设施配置,调试和完善;试运行四川省展示交易中心平台,10月底通过验收。(实施处、管理处、规划处)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省政府的统一部署,适时做好第十四届西博会的专利展示工作,组织第七届专利周等参展办展活动。(实施处、各处室)
4.市(州)局的参与
参与市(州):各市(州)知识产权局
参与方式:各市(州)知识产权局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自行开展相关工作。
第六,建立专利实施与产业化激励机制
1.目标任务
建立我省专利实施和产业化激励机制,对专利实施和产业化取得显着经济社会效益的企事业单位进行激励。
2.主要内容
按照《四川省专利实施与产业化激励办法》,研究制定实施细则,组织开展2013年四川省专利实施与产业化激励项目的评选工作。推荐我省优秀专利项目参加“第十五届中国专利奖”评选。
3.进度安排
2-4月,拟制《四川省专利实施与产业化激励办法》实施细则。(实施处、规划处、协调处)
5-10月,开展2013年四川省专利实施与产业化激励项目评选工作。(实施处、规划处、协调处)
5-11月,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第十五届中国专利奖”推荐等工作,以及国家局组织的其它专利项目评选活动。(实施处、规划处、协调处)
4.市(州)局的参与
参与市(州):各市(州)知识产权局
参与方式:各市(州)知识产权局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自行开展相关工作。
第七,继续开展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工作
1.目标任务
围绕我省“7 3”优势特色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建立完善我省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专利)评议制度。
2.主要内容
研究制定《四川省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工作意见》和我省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工作方案。加强对我省知识产权评议人才培养。指导有条件的市州和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评议试点工作。积极争取开展全国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试点工作。
3.进度安排
1-3月,开展评议工作调研,制定我省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工作方案。(协调处、规划处、办公室)
4-8月,会同相关部门研究确定1-2项知识产权评议项目,组织开展项目评议;开展评议工作培训活动。(协调处、规划处、管理处)
9-11月,征求相关部门和专家对评议报告初稿的意见,修改完善评议报告,并报送国家局和省政府。(协调处、规划处、办公室)
11月,会同相关部门研究起草《四川省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工作意见(征求意见稿)》。(协调处、规划处、办公室)
4.市(州)局的参与
参与市(州):成都、德阳、绵阳、攀枝花、宜宾等市(州)知识产权局。
参与方式:上述市(州)知识产权局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第八,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和专利价值分析试点
1.目标任务
推动具备条件的城市、县(市、区)和园区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机制。
2.主要内容
贯彻落实《四川省专利质押贷款管理办法》,与交行四川分行签订中小企业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战略合作协议。深化成都、绵阳全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市工作。推动有条件的市州探索搭建知识产权投融资服务平台。支持和指导中小企业运用相关政策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开展专利项目和金融机构对接活动。积极开展专利价值分析试点工作,探索开展专利价值分析指标体系推广应用工作。
3.进度安排
1-4月,调研《四川省专利质押融资贷款管理办法》落实情况。(实施处、规划处、管理处)
4-7月,与交行四川分行签订中小企业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战略合作协议。(实施处、规划处、管理处)
4-11月,继续推进质押融资试点、专利保险试点,指导、支持有条件的市州申报国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和专利保险试点。(实施处、规划处)
7-11月,根据试点工作方案、选定机构、企业开展专利价值分析指标体系的运用试点。(实施处、规划处、管理处)
4.市(州)局的参与
参与市(州):成都、德阳、绵阳、攀枝花、宜宾、自贡、遂宁、乐山、眉山等市(州)知识产权局。
参与方式:上述市(州)知识产权局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自行开展相关工作;省局将选择部分市(州)委托开展重点工作。
(三)专利行政执法推进专项
组 长:黄峰
副组长:王道伟、杨早林、王明冬
联系人:范林海、唐琳、卢志红、李杰
以下五项工作中,第九项由法律处、协调处、规划处负责,相关处室配合;第十至十三项由法律处负责,相关处室配合。
第九,完善专利相关配套法规政策
1.目标任务
加强专利行政执法法规制度建设。推动专利法规政策与经济科技贸易等法规政策的衔接。
2.主要内容
研究制订专利行政执法督查督办、专利行政执法和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绩效考核评价以及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奖励制度等规范性文件。加强知识产权政策与产业、区域、科技、贸易、文化、教育等政策的衔接。加强重大专利决策的事前调研和研究。
3.进度安排
1-4月,开展调研,编撰《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政策汇编》。(法律处、协调处、规划处、宣教处)
1-12月,巡回宣讲《四川省专利保护条例》、《专利行政执法办法》、《四川省专利行政执法办案规范》、《四川省专利战略》等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指导市(州)、县(区)执法和专利战略实施工作。(法律处、宣教处、规划处)
1-12月,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知识产权局要求,围绕推进我省企业、高校、园区、产业知识产权工作,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等工作需要,参与或研究制定政策性文件。(协调处、规划处、办公室)
4.市(州)局的参与
参与市(州):各市(州)知识产权局
参与方式:各市(州)知识产权局根据省局的有关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
第十,加强专利行政执法保护
1.目标任务
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执法保护,营造有利于加快“两化”互动发展和科技成果转化的良好知识产权发展环境。
2.主要内容
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及全国知识产权局系统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
坚持紧贴热点、主动出击、联合行动、大造声势,定期开展市场检查,及时纠正专利标注不规范行为,依法查处假冒专利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坚持强化责任、规范程序、缩短周期、提高质量,开展专利纠纷调处工作,积极受理、公正审理、及时处理,维护专利权人和公众的合法权益。
坚持协作配合、强化服务、加强宣传、树立形象,进驻大型展会,接受法律咨询,受理纠纷投诉,查处假冒专利,维护展会良好秩序。
3.进度安排
1-12月,适时开展新春购物节、全国春季糖酒会、中国西部国际博览会等大型展会执法保护工作,维护展会良好秩序。(法律处、协调处、办公室)
1-12月,积极受理专利纠纷案件,确保办案质量。(法律处)
1-12月,坚持每月1次市场执法检查。(法律处、协调处、办公室)
4.市(州)局的参与
参与市(州):各市(州)知识产权局
参与方式:各市(州)知识产权局根据国家局的有关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
第十一,实施专利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工程
1.目标任务
专利行政执法横向协作和纵向联动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行业自律、企业维权三位一体的知识产权维权保护模式进一步巩固。查处假冒专利的能力明显增强,调处专利纠纷的水平进一步提高。
2.主要内容
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全省专利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采取“七个一”工作措施:即召开一次全省专利执法工作会、举办一次专利案例研讨会、开展一次执法人员轮训、建立健全一套执法维权考评机制、开展一次“无侵权假冒专利示范商场”创建活动、推动“5.26”试点市(州)局建设一个案件调处厅、建设一个执法维权网络平台,推动和保障专利行政执法能力提升。
3.进度安排
1-6月,建设一个全省执法维权网络平台。(法律处)
3月,召开一次全省专利执法工作会。(法律处、办公室)
3-10月,推动“5.26”试点市(州)局建设案件调处厅。(法律处、规划处)
4月,印发《专利行政执法和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举报投诉绩效考核评价标准》和《四川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无侵权假冒专利示范商场”活动的通知》,启动全省“无侵权假冒专利示范商场”活动。(法律处)
5月、9月,召开川北、川南片区执法协作会议。(法律处、规划处)
8月,举办一次全省专利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法律处、宣教处)
10月,召开一次全省专利案例研讨会。(法律处、规划处、协调处)
4.市(州)局的参与
参与市(州):各市(州)知识产权局
参与方式:各市(州)知识产权局根据国家局和省局的有关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
第十二,开展企业海外专利维权援助工作
1.目标任务
积极应对有可能影响我省产业发展的重大海外专利纠纷事件,为涉案企业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增强企业海外维权能力。
2.主要内容
遴选法律专家以及我省重点发展行业的技术专家,建立专家库,为企业提供咨询服务,指导企业制定应诉策略。推动我省有关行业协会,建立应急救助工作渠道,举办培训、讲座等,宣传成功案例,鼓励我省企业海外维权。
3.进度安排
4月,完善进出口企业海外专利维权案件数据库。(法律处、规划处)
5月,制定知识产权应急救助工作办法。(法律处、协调处)
6-7月,征集遴选专家库人选,完成专家数据库。(法律处、协调处、规划处)
8月,建立应急救助工作渠道,收集和宣传成功案例。(法律处、宣教处)
4.市(州)局的参与
参与市(州):各市(州)知识产权局
参与方式:各市(州)知识产权局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配合省知识产权局开展相关工作。
第十三,开展专利执法维权工作绩效考评
1.目标任务
开展执法维权工作绩效考评,加强对全省执法维权工作的方向性指导,推进全省专利行政执法和维权工作。
2.主要内容
严格执行我省专利行政执法办案规范、专利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制定专利行政执法督查督办工作、专利行政执法和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绩效考核评价以及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奖励制度等工作文件。
3.进度安排
1-3月,制定下达各市(州)执法办案绩效目标,修订我省专利行政执法和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绩效考核评价标准,建立健全一套执法维权考评机制。(法律处、人事处)
5-9月,遴选一批重点案件进行督办。(法律处、人事处)
7-10月,开展执法督查,掌握各市(州)执法维权工作进展与不足,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市(州)的指导。(法律处、人事处)
10-11月,对全省各市(州)开展执法维权工作绩效考评。(法律处、人事处)
4.市(州)局的参与
参与市(州):各市(州)知识产权局
参与方式:各市(州)知识产权局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配合省知识产权局开展相关工作。
(四)专利助推“7 3”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
组 长:黄峰
副组长:杨早林、王道伟、王明冬、肖军
联系人:李杰、高晓宇、唐琳、范林海、梁云春、周丽萍
以下五项工作,由规划处牵头,各处室配合。
第十四,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产品知识产权保护工程
1.目标任务
推进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20个重大关键产品生产企业提升知识产权获权、用权和维权能力,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扩大市场份额,助推一批战略性新兴产品的培育和做强做大。
2.主要内容
宣传贯彻《关于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加大对我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市场空间大、成长性好的产品项目的支持力度,加快重大产品专利技术的实施转化;建立重大产品专利申请快速通道,加快重大产品关键核心技术获取专利保护;建立重大产品维权保护快速通道;推动重大产品生产企业建立相关专利数据库,开展专利态势分析;鼓励支持同一产业内重大产品生产企业建立专利联盟,提升产业整体市场竞争力。
3.进度安排
3-4月,确定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建立行业专利文献数据库、企业专利专题数据库建设项目,重点领域专利分析和专利战略研究项目。(规划处、管理处、协调处)
4-7月,筛选出我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市场空间大、成长性好的产品项目予以支持,加快重大产品专利技术的实施转化。(规划处、实施处)
4-10月,组织开展专利数据库建设,支持专利信息分析利用项目;选择具备条件的产业园区或创新联盟,支持建立产业专利联盟。(规划处、法律处、管理处、协调处)
适时按照统一部署,参加国家局开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联盟相关工作。(规划处、法律处、协调处)
4.市(州)局的参与
参与市(州):成都、德阳、绵阳、攀枝花、宜宾、自贡、遂宁、泸州、乐山、眉山等市(州)知识产权局。
参与方式:上述市(州)知识产权局结合实际,开展相关工作。
第十五,实施百亿企业知识产权优势培育工程
1.目标任务
实施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程,培育15户知识产权优势百亿企业,提升我省“7+3”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龙头骨干企业知识产权能力和水平。
2.主要内容
选择企业开展《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试点工作,推荐我省符合条件的企业进入国家知识产权优势培育工程。
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全省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召开全省企业知识产权工作会议,编发全省企业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汇集,开展百亿企业知识产权优势培育工作。研究制定我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管理规范;建立重点企业联系机制。
3.进度安排
1-2月,组织第二批省级企业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和优势培育工作的总结考核,启动第三批省级企业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申报工作,评定我省首批知识产权优势百亿企业。(规划处、相关处室)
3-4月,研究制定《百亿企业知识产权优势培育管理办法》和《关于加强全省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规划处、相关处室)
5-6月,组织召开全省企业知识产权工作会议,编发全省企业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汇集。(规划处、办公室、宣教处)
按照统一部署,积极推荐我省企业进入国家自主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促进工程,开展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作。(规划处)
4.市(州)局的参与
参与市(州):各市(州)知识产权局。
参与方式:各市(州)知识产权局结合实际,开展相关工作。
第十六,实施百亿产业园区知识产权示范工程
1.目标任务
围绕我省“7 3”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百亿园区,培育一批知识产权示范百亿园区,促进园区知识产权综合能力的提升。
2.主要内容
制定实施我省百亿产业园区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规范,支持园区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产出、运营、保护、服务机制,围绕主导产业建立专利文献数据库、园区知识产权工作站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营造园区良好的创业、创新环境。编发园区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汇集,部署首批省级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工作。推荐我省符合条件的百亿产业园区申报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或专利产业化基地。加大对我省国家级试点示范园区知识产权服务平台、运用专利能力提升项目的支持力度。成都市深入实施全国中小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开展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托管服务。
3.进度安排
3-4月,开展产业园区知识产权调研,研究制定《四川省知识产权试点和示范园区评定管理办法》。(规划处、相关处室)
5-6月,遴选符合申报条件的园区,认定首批省级知识产权示范园区;(规划处、相关处室)
8月,召开全省产业园区知识产权工作会议。(规划处、管理处、法律处、宣教处)
适时组织我省产业园区,申报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专利产业化基地,指导推进园区开展试点工作。(规划处)
4.市(州)局的参与
参与市(州):各市(州)知识产权局。
参与方式:各市(州)知识产权局结合实际,开展相关工作。
第十七,推动建立产业专利联盟
1.目标任务
依托我省创新联盟和产业联盟等建立一批产业专利联盟。
2.主要内容
围绕我省“7 3”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我省创新联盟和产业联盟中的重点骨干企业联合带动中小企业构筑专利联盟,促进产业集群发展壮大。支持硬质材料产业专利联盟、石油天然气装备制造产业专利联盟深化工作。
3.进度安排
2-4月,配合国家局开展我省专利联盟运行状况及发展调查。(规划处、管理处、法律处)
按照国家局统一部署,探索开展重点产业尤其是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联盟建设。(规划处、管理处、法律处)
4.市(州)局的参与
参与市(州):成都、德阳、绵阳、攀枝花、宜宾、自贡、遂宁市知识产权局。
参与方式:上述市知识产权局结合实际,开展相关工作。
(五)专利助推重点区域发展专项
组 长:黄峰
副组长:杨早林、王道伟、王明冬
联系人:李杰、高晓宇、唐琳、范林海、梁云春、周丽萍
以下三项工作中,第十八项和第十九项工作由规划发展处负责,各处室配合;第二十项工作由规划发展处、保护协调处、宣传教育处负责。
第十八,深化城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
1.目标任务
面向我省五大经济功能区,推动具备条件的中心城市深入开展国家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推进一批中心城市运用知识产权提升综合竞争力,服务“两化”互动发展。
2.主要内容
成都市深化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德阳市、攀枝花市、绵阳市开展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培育工作;宜宾市做好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总结验收工作;支持有条件的市州申报开展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工作,促进我省中心城市知识产权综合能力的提升,服务区域创新和承接产业转移,为全省知识产权工作起好示范带动作用。
3.进度安排
3-4月,调研我省国家级知识产权城市试点工作。(规划处、办公室)
1-12月,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要求,指导成都、德阳、绵阳、攀枝花开展国家知识产权城市示范试点工作,配合国家局组织开展宜宾市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验收。(规划处、相关处室)
适时推荐符合条件的城市申报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或参加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评定。(规划处)
4.市(州)局的参与
参与市(州):成都、德阳、绵阳、攀枝花、宜宾等市(州)知识产权局。
参与方式:按照国家局有关要求,配合省局加强指导和支持。
第十九,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
1.目标任务
支持一批县(区、市)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促进县域经济发展。
2.主要内容
双流、崇州、绵竹、射洪、富顺开展强县工程试点县达标验收工作,青神、康定开展传统知识知识产权保护试点总结验收,郫县、广汉市、宜宾县、大邑县深入开展强县工程试点工作,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申报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促进县域经济发展。
3.进度安排
3-4月,启动我省新一批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申报工作。(规划处)
5-9月,组织11个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分别举办一期领导干部培训班、强县所属企业知识产权培训班。(宣教处、规划处)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安排,指导双流、崇州、绵竹、射洪、富顺五县迎接国家知识产权强县试点工作验收。(规划处、相关处室)
4.市(州)局的参与
参与市(州):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和国家传统知识知识产权保护试点县所在市(州)知识产权局。
参与方式:按照国家局有关要求,配合省局加强指导和支持。
第二十,加强高校知识产权工作
1.目标任务
推动高校提升知识产权工作能力。
2.主要内容
召开全省高校知识产权工作会议,围绕促进高校自主创新成果知识产权化、商品化、产业化,推动高校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提升知识产权工作能力和水平。
3.进度安排
3-12月,指导高校开展知识产权理论研究。(协调处、规划处)
9-10月,召开全省高校知识产权工作会议。(规划处、相关处室)
4.市(州)局的参与
参与市(州):各市(州)知识产权局
参与方式:各市(州)知识产权局结合当地实际,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六)专利管理服务能力提升专项
组 长:黄峰
副组长:王道伟、杨早林、王明冬、肖军
联系人:靳赟、高晓宇、唐琳、周丽萍、李杰
以下五项工作中,第二十一项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各处室配合;第二十二项工作由办公室负责,规划处配合;第二十三项工作由代办处负责,相关处室配合;第二十四、第二十五项工作由专利管理处负责,相关处室配合。
第二十一,提升专利管理能力
1.目标任务
推动各市州和有条件的县(市、区)不断提高知识产权行政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2.主要内容
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和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提高管理和执法人员业务素质。推动各市州和有条件的县(市、区)加强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建设,成都、德阳、绵阳、攀枝花、宜宾等我省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所辖县(市、区)的知识产权工作有领导、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有统筹协调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专利)目标管理。
3.进度安排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部署,组织全省知识产权局系统认真实施。
4.市(州)局的参与
参与市(州):各市(州)知识产权局
参与方式:各市(州)知识产权局结合当地实际,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第二十二,推进国家专利审查协作中心(四川)建设
1.目标任务
推进国家专利审查协作中心(四川)建设,聚集高端人才,带动知识产权服务业加快发展。
2.主要内容
做好省政府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共建国家专利审查协作中心(四川)的框架协议书和任务分工协议书的签署的相关工作。加强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省政府和成都市、双流县的联系、沟通和协调,积极推进国家专利审查协作中心(四川)建设。
3.进度安排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部署,配合做好国家专利审查协作中心(四川)落地和建设的相关工作。(办公室、规划处)
4.市(州)局的参与
参与市(州):成都市知识产权局
参与方式:成都市知识产权局按照省政府和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第二十三,加强代办处服务能力建设
1.目标任务
完善代办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2.主要内容
加强代办处服务队伍建设,提高受理水平;加强代办处工作流程和工作制度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开展代办处业务拓展试点工作,提高专利申请服务水平。
3.进度安排
3月-5月,派员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挂职培训;调研企业在专利申请服务方面的需要。(代办处、人事处)
4月,开展“青年文明号起航”活动。举办专利申请人、专利代理机构使用网银缴费系统座谈会或培训班。(代办处、管理处、宣教处)
3月-12月份,代办处职能拓展试点工作陆续启动。(代办处)
7 -8月,针对我省企业、专利代理人开展专利申请、审查和流程服务培训活动。(代办处、规划处、管理处)
7-9月,开展有关提升专利申请质量的培训活动。(代办处、管理处、规划处)
10-12月,开展专利申请状况的统计和分析;组织召开2013年专利申请质量座谈会。(代办处、管理处、规划处)
4.市(州)局的参与
参与市(州):各市(州)知识产权局
参与方式:各市(州)知识产权局根据国家局和省局的有关要求参与相关工作。
第二十四,加强专利信息服务平台建设
1.目标任务
围绕我省“7 3”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建立一批行业和重点企业专利数据库,服务我省自主创新。加强全省专利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强专利数据库等专利信息工作基础建设,提高企事业单位等创新主体利用专利信息的水平。
2.主要内容
进一步加强国家知识产权局四川省专利信息中心和全国专利信息传播与利用基地建设。推动市(州)专利信息服务中心的建设。
围绕我省“7 3”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新建或升级行业、企业专利数据库50个以上,开展专利信息检索应用培训,积极推进网络化专利信息分析系统运用。进一步加强专利数据加工和检索分析,做好公共性专利信息服务,培育和发展市场化专利文献信息和专利技术交易信息服务。推动市州专利信息服务中心的建设。
3.进度安排
2-3月,确定2013年度开发建设的行业数据库和企业专题专利数据库的方案,并按计划实施。(管理处、规划处)
4月,启动“专利信息传播利用(四川)基地服务西南经济科技发展的前瞻性研究”项目的实施。(管理处)
5月,举办“知识产权试点企业专利信息利用能力提升培训班”,提升四川省省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优势培育企业的专利信息利用能力。(管理处、规划处、宣教处)
6月,针对企业和专利代理机构开展专利信息利用帮扶活动。(管理处、规划处)
9月,举办“专利信息传播利用(四川)基地服务能力提升培训班”,提升专利信息传播利用(四川)基地,及基地所属区域相关管理机关、服务机构和网点的服务能力。(管理处、宣教处)
4.市(州)局的参与
参与市(州):成都、德阳、绵阳、攀枝花、宜宾、自贡、遂宁、泸州、乐山、眉山、南充等市(州)知识产权局。
参与方式:上述市(州)知识产权局结合当地实际,自行开展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