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农业主管部门: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种子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农办计〔2014〕117号)精神,请各市县农业主管部门按照文件要求积极组织申报,并于12月22日前以书面文件和电子件报送省农业厅种植业处和计划财务处。
附件: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种子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农办计〔2014〕117号)
联系人:
厅种植业处成吉元,65332631,邮箱:hnsnytzzc@126.com
厅计财处郭烈钟,65201613,邮箱:hiagrijc2008@163.com
2014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