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推荐第十五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科技局、知识产权局,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十五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13〕4号)要求,我厅将公开组织征集评选第十五届中国专利奖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及评选范围
中国专利奖设中国专利金奖及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及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
中国专利金奖及中国专利优秀奖,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中评选产生,中国专利金奖本届拟评出20项。中国外观设计金奖及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从外观设计专利中评选产生,中国外观设计金奖本届拟评出5项。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凡是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中国专利奖评选:
1.在2012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
2、专利权有效且稳定,技术或设计水平高,已实施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专利权属关系清楚,无法律纠纷,且所有专利权人均同意申报;
4、未曾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二)申报程序
请各市(州)、县(市、区)科技局、知识产权局,有关单位
(以下简称“推荐单位”),根据《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中的评奖标准,择优向吉林省科学技术厅专利管理处申报推荐。
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根据通知要求和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直接向评审办公室推荐参评项目。
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只推荐本专业领域内的发明专利项目参评,每个项目需经两位院士审核并出具推荐意见书。
(三)申报材料及时间
1、推荐单位推荐函或院士推荐意见书(附件3);
2、申报项目材料(申报书原件以及专利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项目应用证明等其他材料)的纸件和电子件各1份;
3、有关专利产品的实物或模型、图片或照片等;
4、电子版材料请发送邮件或刻录成1张光盘,有关要求见(附件3);
5、报送材料截止时间为2013年3月10日。
三、其他要求
1、一项专利填报一个项目。
2、重点推荐已解决本行业、本领域重要技术难题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项目,通过加强专利运用和保护有效扩大市场份额的项目,获国外专利授权的项目。
3、外观设计专利项目,重点申报家电、数码通讯产品及配件、交通工具、电工照明及家居用品、时尚休闲类产品、机械及工具类产品等领域(具体见附件2)的项目。
4、对2012年吉林省发明创造大赛获一等奖项目,优先向中国专利奖评审办公室推荐。
对上报的项目,我厅将组织有关专家按照《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中规定的评奖标准进行评选,最终确定6项发明、实用新型专利项目和3项外观设计项目,向中国专利奖评审办公室推荐。
附件;1、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
2、中国外观设计奖重点申报领域
3、推荐函/推荐意见书
4、中国专利奖申报书(发明和实用新型)
5、中国专利奖申报书(外观设计)
联 系 人:专利管理处 朱广禄 仲崇玉
电 话:(0431)88955472
传 真:(0431)88955472
电子邮箱:jilinzhuguanglu@163.com
地 址:长春市民康路522号
邮 编:130041
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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