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福建省质监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6-30    浏览次数:5

各设区市质监局,省局各直属单位,省局机关各处(室):

  现将《福建省质监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六月十日

 

福建省质监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2011年,福建省质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继续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并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闽政办〔2011〕115号)要求,结合质监部门实际情况,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转变政府职能、改革行政管理体制、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紧密结合起来,继续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不断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完善公开渠道,拓展公开层面,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为福建质监事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有效服务。
 
  一、不断深化主动公开内容
 
  (一)稳步推进财政性资金和政府投资项目公开。按照省政府有关财政性资金公开的要求,向社会公开全省质监系统的部门总预算和总决算,逐步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基本建设和事业发展等专项投入以及“三公”支出的预算、决算向社会公开;加大政府采购的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制度,加大项目审批、招投标、施工管理等信息公开,及时公布年度重大建设项目计划及进展情况。(责任单位:省质监局计财处、办公室、基建办、监察室)
 
  (二)持续推进规划计划和质监业务信息公开。主动公开福建质监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加大质监业务统计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年度工作计划和重点任务的实施情况,特别要加大对群众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产品质量和加工食品安全等方面的质监业务工作开展情况的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责任单位:省质监局办公室、计财处及相关业务处室)
  
  (三)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公开。及时主动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及行政审批事项的调整或变更情况。依托行政审批办事平台,实现各审批环节信息的全程透明、全程监督,不断扩大审批结果公开范围。(责任单位:省质监局法规处、监察室)
 
  (四)有序推进政策制定过程的公开。对涉及公众切身利益、专业性强、社会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等,要事先通过网络、座谈等形式,征求相关各方或社会公众的意见或建议,把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纳入决策的必经程序;重大政策文件正式发布后,要及时将政策解读材料在门户网站上公开,同时,也要将相关政策执行的情况及时公开。(责任单位:省质监局办公室、相关业务处室)
  
  (五)扎实推进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积极推动省质监局机关相关处室和各直属单位围绕社会普遍关注的质量、服务等要素,重点公开收费标准、办事结果、监督渠道等内容,及时公开产品质量和加工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的相关监督检查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情况,不断提高公共信息质量。及时公开行政机关职责、内设机构、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以及调整、变动情况,行政自由裁量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促进行政权力运行的公开、透明。(责任单位:省质监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六)大力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要及时公开和宣贯有关质量技术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时梳理并公开行政执法事项和相关依据,稳妥推进行政执法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继续做好公开听证等工作,切实保护相对人及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责任单位:省局法规处、执法处)
 
  二、不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电子平台和专栏建设;完善各单位门户网站、新闻发布会、短信平台等公开渠道,及时、全面、准确地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继续加强档案室、公共阅览室的建设,为群众查询政府信息创造良好条件,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共服务水平。(责任单位:省质监局办公室、相关业务处室、省质监信息中心)
 
  (二)拓展社会公众参与渠道。进一步完善社会听证、公开征询和网上交流等公开程序,扩大公众有序参与;及时、准确地做好质监新闻发布和社会宣传工作;以公众需求为导向,不断健全完善12365投诉热线平台和网上公众留言、局长信箱、在线访谈等栏目有效运作机制,畅通社情民意渠道,增进与群众的双向沟通交流。(责任单位:省质监局办公室、法规处、执法处、省质监信息中心)
 
  (三)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延伸。把政府信息公开与政风行风建设、文明单位创建及年度目标考核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对基层质监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办事公开工作的督促指导,推动省质监局各直属单位、各市、县(区)质监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认真梳理和编写本单位政府信息目录,及时公开相关政府信息,不断提高基层质监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责任单位:省质监局办公室、人教处、监察室、机关党委、省质监信息中心)
 
  三、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建设,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运作方式,继续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例会制度,及时研究解决信息公开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项经费投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养,继续组织举办全省质监系统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专题培训班,进一步提高工作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和稳定性,努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机构、经费和人员落实到位。(责任单位:省质监局办公室、人教处、监察室)
 
  (二)加强制度建设。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审批流程,健全完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处理流程、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流程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和信息发布协调沟通、新闻发布管理等系列制度,认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专项检查,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推进。(责任单位:省质监局办公室、人教处、监察室、省质监信息中心)
  
  (三)加强监督评估。围绕重点工作、重点单位和薄弱环节,通过调研指导、专项检查、定期通报,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对依法行政的促进作用,对面上政府信息公开发现的有关依法行政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对群众举报投诉、新闻媒体反映的政府信息公开中的重要突出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及时依法作出处理。要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和考核评议,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有效开展和整体水平的提升。(责任单位:省质监局办公室、法规处、监察室、省质监信息中心)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