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科基〔2011〕25号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基础研究调研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基础研究工作会议有关精神,了解“十一五”期间地方基础研究发展情况,总结地方基础研究工作经验,更好地推动“十二五”地方基础研究发展,根据科技部基础研究司“关于开展地方基础研究调研工作的通知”(国科基函〔2011〕7号)的要求,决定开展地方基础研究调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目的
拟通过调研,分析研究“十一五”地方基础研究发展的整体状况、需求和所面临的问题,提出新形势下促进地方基础研究发展的工作思路,推动有特色和优势的区域创新体系建设,为“十二五”全国基础研究工作的总体部署提供依据。
二、调研内容
1.基本情况。各单位承担国家及中央部委级基础研究计划情况、基础研究工作的资金投入、相关计划、优势学科领域、平台建设和人才状况等。
2.发展现状。总结和分析各单位基础研究的工作部署、进展情况及经验,包括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科研条件与环境建设、原始创新成果及其在推动技术进步、引领经济社会发展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和作用等。
3.问题及建议。了解和分析基础研究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提出“十二五”做好基础研究工作的思路和措施,并对进一步加强全国基础研究工作提出建议。
三、相关要求
1.请各单位根据本次调研的目的和内容,组织撰写“十一五”本单位基础研究现状调研报告。调研报告要全面总结成绩和经验,突出本单位优势和特点,认真分析问题,并提出工作思路和建议。每份报告3000字左右。
2.填写地方基础研究基本情况调查表(见附件),要求数据准确无误。
以上材料请于2011年6月25日前报送至省科技厅基础研究处,同时报送电子版。
四、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基础研究处 林 青 电话:(0591)87869718
电子邮件:linq@mail.si.net.cn
附件:基础研究基本情况调查表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