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科学技术新闻奖评定办法》,经上海市科学技术新闻奖评审委员会评定,拟决定对获奖作品和个人进行奖励(详见附件)。 上海市科学技术新闻奖评审委员会
现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月19—1月25日,如有对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的,可在公示时间通过来电、来信、来访,向上海市科学技术新闻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进行反映。传真:64693182,电话:33383532。联系地址:上海市科学技术新闻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中山西路1525号3楼,邮编:200235。)
二○一五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