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2016年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9-05    浏览次数:1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江西省2016年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工作要点》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此件主动公开)

  江西省2016年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的通知》(第13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5〕21号),现提出全省2016年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重点工作如下。

  一、以巩固提升江西生态优势为优先任务,加快构筑长江中游生态安全屏障

  把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摆在首要位置,深入开展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严守资源环境生态红线,加大环境保护和建设力度,大力发展绿色经济,健全生态文明制度,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

  (一)落实水污染防控措施。严格执行国家重点水污染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全面排查沿江、沿湖工业污染源,完成造纸、制革、电镀、印染、有色金属等重点行业专项治理任务。全面取缔“十小”企业。

  (二)推进水污染治理工程建设。实施48个县(市、区)、25个工业园区、百强中心镇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项目建设,推进鄱阳湖等敏感区域和典型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示范试点工作。

  (三)加强水资源管理与保护。加强鄱阳湖、“五河”流域、水源涵养区、饮用水源区的保护建设,加快推进五个国家级重要饮用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建立覆盖全省的“河长制”,推进靖安、星子等一批全国河湖管护体制机制创新试点。

  (四)推进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制定并启动实施工业绿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推进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国家级循环化改造示范园区、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新余钢铁再生资源产业基地等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贵溪市等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建设,积极开展鹰潭(贵溪)铜产业循环经济基地等省级循环经济试点。

  (五)强化生态修复与保护。开展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完成治理面积120万亩。加强重金属土壤治理,推进乐安河流域、章江流域、贵溪冶炼厂周边等区域重金属污染防治试点。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推进脱硫脱硝、除尘设施改造升级和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等。推进南昌市、鹰潭市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试点。完成人工造林120万亩、封山育林100万亩、森林抚育560万亩。

  (六)推动长江岸线有序利用。加强岸线集约利用,合理安排岸线利用项目。深入开展九江段河道非法采砂、“黑码头”、沿线堆砂场和涉砂船舶等专项整治,优化整合岸线利用项目和港口资源。

  (七)完善生态环境协同保护治理机制。推动国家建立省际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机制,与沿江省份共同建立区域环境联合执法、环评会商机制。探索建立水权交易制度、排污权交易制度和碳排放权交易平台。实施多元化生态补偿,完善重点流域、森林、湿地、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配套措施,推进流域生态补偿顺利实施。出台《江西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

  二、以交通和能源重大项目建设为重要依托,构建综合立体交通体系和能源保障体系

  积极对接长江经济带立体交通走廊,畅通水路、优化公路、完善铁路、拓展航路,增强能源供应保障,提升综合运输能力,为参与长江经济带建设提供支撑。

  (八)提升航道和港口运输能力。加快建设新干航电枢纽,开工建设赣江(石虎塘-神岗山)航道整治工程和井冈山航电枢纽工程,启动万安电站二线船闸工程、信江八字嘴航电枢纽前期工作。建成南昌龙头岗综合码头工程,开工建设九江港彭泽港区红光作业区码头一期工程,推进疏港公路、铁路专用线建设。

  (九)优化公路运输网络。加快昌九高速改扩建工程建设,建成11条高速公路,力争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到6000公里。开工建设广昌至吉安高速公路。重点实施G105、G316等重要国道有关路段升级改造,完成升级改造500公里、路面改造及养护大中修800公里。新改建农村公路10000公里,改造农村公路危桥600座。建成投运上饶、抚州、萍乡综合客运枢纽,力争开工建设新余、鹰潭综合客运枢纽。加快萍乡赣湘国际物流港、宜春开发区物流中心、吉安河西物流园、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物流园等货运枢纽建设。

  (十)完善铁路运输网络。基本建成武九客专(江西段),加快建设昌吉赣客专、蒙华煤运通道、九景衢铁路,开工建设合安九客专、赣深客专、兴泉铁路,推进鹰梅铁路瑞金至梅州段、昌景黄铁路、渝长厦铁路等项目和南丰至瑞金、南昌至抚州等城际铁路前期工作。

  (十一)拓展航空运输网络。开工建设青云谱机场迁建工程,加快南昌昌北国际机场T1航站楼改扩建、吉安井冈山机场二期扩建、赣州黄金机场扩建等项目建设,推进瑞金机场、抚州机场、鹰潭机场前期工作。支持江西航空公司发展壮大。支持各地适时启动通用机场前期工作。

  (十二)强化城市轨道交通网络。加快建设南昌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及南延线工程、3号线工程,力争开工建设南昌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开展九江市、赣州市、吉安市轨道交通规划研究,推进鹰潭旅游专线有轨电车项目建设。

  (十三)提高油气供给覆盖面。建成中石油西气东输三线东段(吉安-福州)天然气管道工程,开工建设中石化新疆煤制气外输管道(新粤浙线)项目和省天然气管网井冈山支线、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支线。

  (十四)增强能源保障能力。建成大唐抚州电厂第2台机组、洪屏抽水蓄能发电工程,续建神华九江电厂、丰城电厂三期等火电项目,推进神华国华信丰电厂、白鹤滩水电入赣工程前期工作,做好彭泽等核电项目厂址保护和前期研究工作。加快新能源开发利用,新增光伏发电装机60万千瓦以上,新增风电装机40万千瓦以上,推进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

  三、以壮大特色优势产业为发展重点,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主动对接长江经济带现代产业走廊,重点抓好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产业集群发展、产业信息融合、产业承接转移、产业技术创新,推动产业结构向中高端迈进。

  (十五)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倍增计划,推进LED产业基地建设,加快打造“南昌光谷”,建成欧菲光产业园、深圳兆驰节能照明电子产品生产基地和吉安木林森节能绿色照明LED产业基地。推进江铃新能源汽车、江铃股份小蓝基地扩产等项目建设,壮大汽车制造产业。加快南昌航空城、昌飞吕蒙直升机总装园建设,大力发展航空产业。研究制订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大生物医药企业集聚和产业整合力度。

  (十六)增强产业创新能力。实施创新驱动“5511工程”,力争今年新增4-5家国家级创新平台和载体,实施10个左右重大科技研发专项,培养10个国家级创新创业人才和创新团队,组建10个左右重点产业领域科技协同创新体。

  (十七)加快产业集群发展。依托产业链、价值链、资金链推进产业集群发展,打造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聚集区和“智慧园区”。制定全省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发展升级规划和配套实施意见。推进每个设区市形成1个超500亿元、每个县形成1个超50亿元的产业集群。

  (十八)促进产业有序转移和传统产业升级。加快赣南国家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和南昌、赣州、上饶、宜春、吉安国家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建设,推进九江市沿江产业承接转型升级示范区、瑞兴于经济振兴试验区建设。实施新一轮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升级工程,推进钢铁产品制造升级和钨、稀土整合重组,推动铜精深加工、建材节能环保、石化产业综合利用转型和服装家纺品牌提升。

  (十九)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围绕扩大有效供给,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益,开展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支持企业跨区域兼并重组,去产能、去库存,淘汰落后产能。积极稳妥处置“僵尸企业”,化解钢铁、煤炭等行业过剩产能。

  (二十)建设高铁经济带。鼓励设区市沿沪昆高铁和合福高铁布局建设高铁经济试验区、高铁新区,共同打造沪昆高铁经济带。支持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建设。

  四、以融入长江中游城市群和昌九一体化为重要抓手,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步伐

  主动融入长江中游城市群,统筹推进国家级新区建设,引导产城融合和城乡一体化,实现重点区域新型城镇化建设率先发展,进一步提高城镇发展质量和水平,增强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十一)推动长江中游城市群协调发展。抓好《江西省贯彻落实〈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实施方案》的推进落实,促进城市群之间、城市群内部的资源优势互补、产业分工协作、城市互动合作。推动南昌与武汉、长沙的合作共赢发展。

  (二十二)加快昌九一体化。实施昌九地区对接融入国家战略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推进九江沿江开放开发。编制《南昌大都市区规划》、《九江都市区总体规划》、《南昌市城市总体规划》,争取尽快批复设立赣江新区。加快南昌临空经济区、共青先导区建设,争取年内南昌综合保税区申请正式验收,推进九江综合保税区申报工作。

  (二十三)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放宽城镇落户条件,鼓励有能力在城镇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研究制定“七配套”、“三挂钩”、“三权”脱钩等政策措施,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制定新型城镇化推进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

  (二十四)推进沪昆沿线城镇发展。促进赣东北三市与浙闽皖边际地区全面对接,加快建设赣浙闽皖四省交界区域城镇化建设示范区。编制《新宜萍城镇密集带发展规划》。推进新余与上高、樟树、新干、峡江共建全省跨行政区域转型合作示范区。推进宜万同城发展,做大宜春中心城区。

  (二十五)改善人居环境。加快16个城市地下综合管廊、10个城市公共停车场项目建设,推进萍乡“海绵城市”试点。开工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171万套,建成145万套;改造农村危房2594万户。

  (二十六)开展新型城镇化试点。扎实开展鹰潭市、樟树市、南昌市高新区、永修县艾城镇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启动省级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推进赣县江口镇国家建制镇试点。

  五、以体制机制创新为根本动力,提升区域协同发展和对内对外开放水平

  建立健全区域互动合作和公共服务协调机制,大力推动双向合作,着力打造内陆双向开放高地,提高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

  (二十七)建立健全区域合作机制。贯彻《长江经济带省际协商合作总体方案》,与湖北、湖南省共同出台《长江中游片区省际协商合作机制方案》,建立环境污染防控治理协调机制、公共服务协调共建机制、跨区域产业联盟,研究解决区域合作中的重大事项。共同清理和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促进市场一体化。

  (二十八)强化与沿江省市产业协作。加快共青(上海)产业园、德安(上海)产业园建设,支持九江与上海合作建设彭泽“飞地”产业园、南昌市与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合作建设国家文化科技融合示范基地。推动上饶、景德镇、鹰潭加入长三角城市联盟。积极参与沿江经济协作区和赣鄂皖长江两岸合作发展试验区建设。出台《赣浙(玉山)省际生态产业合作示范区发展规划(2016-2030年)》。争取国家尽快批复《赣湘开放合作试验区规划》。

  (二十九)打造长江中游国家黄金旅游圈。加强与周边省份的旅游合作,推出跨省精品旅游线路,共同打造“一江两湖三名楼”文化之旅、韶山·井冈山·大别山红色之旅等跨省旅游产品。推进浙皖闽赣东部生态旅游试验区建设。

  (三十)加快口岸物流通道建设。巩固和加密九江港至上海洋山深水港直达货运班轮,加密九江港、南昌港至上海外高桥班轮,推动新余至宁波铁海联运班列开行。争取九江口岸扩大开放。推进赣欧(亚)国际铁路货运常态化运行,畅通直达中亚和欧洲国家的物流通道。

  (三十一)加强口岸大通关建设。深化通关一体化改革,健全关检合作“三个一”(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国际贸易“单一窗口”通关模式。完善口岸基础设施,依托南昌、九江两个国家一类口岸和海关特殊监管区,加快建设电子口岸公共服务平台,深化与沿海、沿边电子口岸的合作。

  (三十二)争取设立江西自贸区。落实《江西省推广自贸区改革试点经验实施方案》各项任务,全面复制推广自贸区改革试点经验,积极争取设立江西自贸区。

  附件:江西省2016年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附件

  江西省2016年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任务内容

  牵头责任

  单位

  配合责任单位*

  一、以巩固提升江西生态优势为优先任务,加快构筑长江中游生态安全屏障

  1

  严格执行国家重点水污染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全面排查沿江、沿湖工业污染源,完成造纸、制革、电镀、印染、有色金属等重点行业专项治理任务。全面取缔“十小”企业。

  省环保厅

  省工信委、省水利厅

  2

  实施48个县(市、区)、25个工业园区、百强中心镇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项目建设,推进鄱阳湖等敏感区域和典型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示范试点工作。

  省住建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

  省发改委、省环保厅

  3

  加强鄱阳湖、“五河”流域、水源涵养区、饮用水源区的保护建设,加快推进五个国家级重要饮用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建立覆盖全省的“河长制”,推进靖安、星子等一批全国河湖管护体制机制创新试点。开展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完成治理面积120万亩。

  省水利厅

  省发改委、省环保厅、省国土资源厅

  4

  制定并启动实施工业绿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省工信委

  省发改委、省环保厅

  5

  加快推进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国家级循环化改造示范园区、新余钢铁再生资源产业基地等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贵溪市等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建设。

  省发改委

  省环保厅、省工信委

  6

  积极开展鹰潭(贵溪)铜产业循环经济基地等省级循环经济试点。

  省发改委

  有关设区市人民政府

  7

  推进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

  省环保厅

  南昌市人民政府

  8

  开展重金属土壤治理,推进乐安河流域、章江流域、贵溪冶炼厂周边等区域重金属污染防治试点。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推进脱硫脱硝、除尘设施改造升级和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等。推进南昌市、鹰潭市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试点。

  省环保厅、省发改委

  省工信委、省国土资源厅

  9

  完成人工造林120万亩,封山育林100万亩,森林抚育560万亩。

  省林业厅

  有关设区市人民政府

  一、以巩固提升江西生态优势为优先任务,加快构筑长江中游生态安全屏障

  10

  加强岸线集约利用,合理安排岸线利用项目。深入开展九江段河道非法采砂、“黑码头”、沿线堆砂场和涉砂船舶等专项整治,优化整合岸线利用项目和港口资源。

  九江市人民政府

  省发改委、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公安厅

  11

  推动国家建立省际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机制。与沿江省份共同建立区域环境联合执法、环评会商机制。探索建立水权交易制度、排污权交易制度和碳排放权交易平台。

  省发改委、省环保厅

  省财政厅、省政府金融办、省水利厅、省林业厅

  12

  实施多元化生态补偿,落实重点流域、森林、湿地、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配套措施,推进流域生态补偿顺利实施。

  省发改委

  省财政厅、省水利厅

  13

  出台《江西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

  省委组织部

  省监察厅、省环保厅

  二、以交通和能源重大项目建设为重要依托,构建综合立体交通体系和能源保障体系

  14

  加快建设新干航电枢纽,开工建设赣江(石虎塘-神岗山)航道整治工程和井冈山航电枢纽工程,启动万安电站二线船闸、信江八字嘴航电枢纽项目前期工作。建成南昌龙头岗综合码头工程,开工建设九江港彭泽港区红光作业区码头一期工程,推进疏港公路、铁路专用线建设。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改委

  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环保厅、国电江西分公司、省水利厅

  15

  加快昌九高速改扩建工程建设,建成11条高速公路,力争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到6000公里。开工建设广昌至吉安高速公路。

  省交通运输厅

  省发改委

  16

  重点实施G105、G316等重要国道有关路段升级改造,完成升级改造500公里、路面改造及养护大中修800公里。新改建农村公路10000公里、改造农村公路危桥600座。

  省交通运输厅

  省发改委、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环保厅

  17

  建成投运上饶、抚州、萍乡综合客运枢纽,力争开工建设新余、鹰潭综合客运枢纽。加快萍乡赣湘国际物流港、宜春开发区物流中心、吉安河西物流园、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物流园等货运枢纽建设。

  有关设区市人民政府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改委

  18

  基本建成武九客专(江西段),加快建设昌吉赣客专、蒙华煤运通道、九景衢铁路。

  南昌铁路局

  省发改委、省铁路投资集团

  19

  开工建设合安九客专、赣深客专、兴泉铁路,推进鹰梅铁路瑞金至梅州段、昌景黄铁路、渝长厦铁路等项目和南丰至瑞金、南昌至抚州等城际铁路前期工作。

  省发改委

  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环保厅、南昌铁路局、省铁路投资集团

  二、以交通和能源重大项目建设为重要依托,构建综合立体交通体系和能源保障体系

  20

  加快南昌昌北国际机场T1航站楼改扩建、吉安井冈山机场二期扩建、赣州黄金机场扩建等项目建设。

  省机场集团公司,吉安市、赣州市人民政府

  省发改委、省商务厅、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南昌海关

  21

  开工建设青云谱机场迁建工程。

  省国防科工办

  省发改委、江西洪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

  22

  推进瑞金机场、抚州机场、鹰潭机场前期工作。

  省发改委

  赣州市、抚州市、鹰潭市人民政府

  23

  支持江西航空公司发展壮大。支持各地适时启动通用机场前期工作。

  省发改委

  省商务厅、省铁路投资集团、省机场集团公司

  24

  加快建设南昌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及南延线工程、3号线工程;力争开工建设南昌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

  省发改委、南昌市人民政府

  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环保厅、南昌轨道集团

  25

  开展九江市、赣州市、吉安市轨道交通规划研究,推进鹰潭旅游专线有轨电车项目建设。

  省发改委

  九江市、赣州市、吉安市、鹰潭市人民政府

  26

  建成中石油西气东输三线东段(吉安-福州)天然气管道工程、开工建设中石化新疆煤制气外输管道(新粤浙线)项目。开工建设省天然气管网井冈山支线、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支线。

  省能源局

  中石油江西销售公司、中石化江西石油分公司、省投资集团公司

  27

  建成大唐抚州电厂第2台机组、洪屏抽水蓄能发电工程,续建神华九江电厂、丰城电厂三期等火电项目,推进神华国华信丰电厂和白鹤滩水电入赣工程前期工作。

  省能源局

  大唐江西分公司、中电投江西电力分公司、神华江西分公司

  28

  做好彭泽等核电项目厂址保护和前期研究工作。加快新能源开发利用,新增光伏发电装机60万千瓦以上,新增风电装机41万千瓦以上,推进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

  省能源局

  有关能源开发企业

  三、以壮大特色优势产业为发展重点,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29

  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倍增计划,大力推进LED产业基地建设,加快打造“南昌光谷”,建成欧菲光产业园、深圳兆驰节能照明电子产品生产基地和吉安木林森节能绿色照明LED产业基地。

  省工信委、省发改委

  省科技厅

  30

  推进江铃新能源汽车、江铃股份小蓝基地扩产等项目建设,壮大汽车制造产业。加快南昌航空城、昌飞吕蒙直升机总装园建设,大力发展航空产业。

  南昌市、景德镇市人民政府

  省工信委、省国防科工办、省发改委

  31

  研究制订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大生物医药企业集聚和产业整合力度。

  省发改委

  省科技厅、省工信委

  32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出台《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的意见》。

  省发改委

  省科技厅、省工信委

  33

  落实“互联网+”行动实施方案,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持建设一批公共平台和商业模式创新项目建设。

  省发改委

  省工信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

  34

  实施创新驱动“5511工程”,力争今年新增4-5家国家级创新平台和载体,实施10个左右重大科技研发专项,培养10个国家级创新创业人才和创新团队,组建10个左右重点产业领域科技协同创新体。

  省科技厅

  省发改委、省工信委

  35

  依托产业链、价值链、资金链推进产业集群发展,打造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聚集区和“智慧园区”。制定全省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发展升级规划和配套实施意见。推进每个设区市形成1个超500亿元、每个县形成1个超50亿元的产业集群。支持具备条件的工业园区扩区调区和升级。

  省工信委

  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省商务厅

  36

  加快赣南国家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和南昌、赣州、上饶、宜春、吉安国家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建设,推进九江市沿江产业承接转型升级示范区、瑞兴于经济振兴试验区建设。

  有关设区市人民政府

  省发改委、省商务厅、省工信委、财政厅

  三、以壮大特色优势产业为发展重点,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37

  实施新一轮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升级工程,推进钢铁产品制造升级和钨、稀土整合重组,推动铜精深加工、建材节能环保、石化产业综合利用转型和服装家纺品牌提升。 支持企业跨区域兼并重组,去产能、去库存,淘汰落后产能。积极稳妥处置“僵尸企业”,化解钢铁、煤炭等行业过剩产能。

  省工信委、省发改委

  省财政厅

  38

  围绕扩大有效供给,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益,开展降低企业成本、优化企业发展环境专项行动计划。

  省发改委

  省工信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等

  39

  鼓励设区市沿沪昆高铁和合福高铁布局建设高铁经济试验区、高铁新区,共同打造沪昆高铁经济带。支持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建设。

  省发改委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南昌铁路局、省铁路投资集团

  四、以融入长江中游城市群和昌九一体化为重要抓手,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步伐

  40

  抓好《江西省贯彻落实<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实施方案》的推进落实,促进城市群之间、城市群内部的资源优势互补、产业分工协作、城市互动合作。推进南昌与武汉、长沙的合作共赢发展。

  省发改委、南昌市人民政府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41

  争取尽快批复设立赣江新区,全面推进新区建设。

  省发改委

  南昌市人民政府

  42

  加快推进南昌临空经济区、共青先导区建设,争取南昌综合保税区年内封关运行,推进九江综合保税区申报工作。

  南昌市、九江市人民政府

  省商务厅、省发改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

  43

  实施昌九地区对接融入国家战略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推动九江沿江开放开发。编制《南昌大都市区规划》、《九江都市区总体规划》、《南昌市城市总体规划》。

  南昌市、九江市人民政府

  省发改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44

  推进有能力在城镇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放宽城镇落户条件,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研究制定“七配套”、“三挂钩”、“三权”脱钩等政策措施。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公安厅

  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

  45

  制定出台新型城镇化推进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

  省教育厅

  省民政厅、省财政厅

  46

  促进赣东北三市与浙闽皖边际地区全面对接,加快建设赣浙闽皖四省交界区域城镇化建设示范区。编制《新宜萍城镇密集带发展规划》。

  省发改委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四、以融入长江中游城市群和昌九一体化为重要抓手,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步伐

  47

  推进新余与上高、樟树、新干、峡江共建全省跨行政区域转型合作示范区。推进宜万同城发展,做大宜春中心城区。

  新余市、宜春市、吉安市人民政府

  省发改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48

  加快16个城市地下综合管廊、10个城市公共停车场项目建设,推进萍乡“海绵城市”试点。开工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17.1万套,建成14.5万套;改造农村危房25.94万户。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改委

  省财政厅、萍乡市人民政府

  49

  扎实开展鹰潭市、樟树市、南昌市高新区、永修县艾城镇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启动省级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推动赣县江口镇国家建制镇试点建设。

  省发改委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五、以体制机制创新为根本动力,提升区域协同发展和对内对外开放水平

  50

  贯彻《长江经济带省际协商合作总体方案》,与湖北、湖南省共同出台《长江中游片区省际协商合作机制方案》,建立环境污染防控治理协调机制、公共服务协调共建机制、跨区域产业联盟,研究解决区域合作中的重大事项。

  省发改委

  省环保厅、省商务厅、省工信委

  51

  共同清理和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促进市场一体化。

  省商务厅

  省发改委、省工商局

  52

  加快共青(上海)产业园、德安(上海)产业园,支持九江与上海合作建设彭泽 “飞地”产业园建设。

  九江市人民政府

  省发改委、省商务厅、省工信委

  53

  推进南昌市与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合作建设国家文化科技融合示范基地。

  南昌市人民政府

  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文化厅、省教育厅

  54

  推动上饶、景德镇、鹰潭加入长三角城市联盟。积极参与沿江经济协作区和赣鄂皖长江两岸合作发展试验区建设。

  有关设区市人民政府

  省发改委、省商务厅

  55

  出台《赣浙(玉山)省际生态产业合作示范区发展规划(2016-2030年)》。争取国家尽快批复《赣湘开放合作试验区规划》。

  省发改委

  上饶市、萍乡市人民政府

  56

  加强与周边省份的旅游合作,推出跨省精品旅游线路,共同打造“一江两湖三名楼”文化之旅,韶山?井冈山?大别山红色之旅等跨省旅游产品。推进浙皖闽赣东部生态旅游试验区建设。

  省旅发委

  省发改委

  五、以体制机制创新为根本动力,提升区域协同发展和对内对外开放水平

  57

  巩固和加密九江港至上海洋山深水港直达货运班轮,加密九江港、南昌港至上海外高桥班轮,推动新余至宁波铁海联运班列开行。争取设立赣州黄金机场和南昌铁路口岸集装箱查验场国家口岸,争取九江口岸扩大开放。

  省商务厅、南昌海关

  省发改委、省机场集团公司

  58

  推进赣欧(亚)国际铁路货运常态化运行,畅通直达中亚和欧洲国家的国际物流通道。

  省商务厅

  省发改委、南昌铁路局

  59

  深化通关一体化改革,健全关检合作“三个一”(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国际贸易“单一窗口”通关模式。完善口岸基础设施建设,依托南昌、九江两个国家一类口岸和海关特殊监管区,加快建设电子口岸公共服务平台,深化与沿海、沿边电子口岸的合作。

  南昌海关、省商务厅

  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发改委

  60

  落实《江西省推广自贸区改革试点经验实施方案》工作任务,全面复制推广自贸区改革试点经验,积极争取设立江西自贸区。

  省商务厅

  省发改委、南昌海关、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备注:配合责任单位均包含相关设区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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